凡特夕

第四十二章 我不普通

  赶来的第二辆警车将我送往了医院。医生对伤口进行了二次处理,不是很想提,大概就是又消毒了一次,缝了几针。   包扎好伤口,医院建议住院观察,可需要先自己垫钱,于是,我决定还是回学校宿舍。   可现在时间也挺晚了,回去宿舍也关门了,周晓蝶正说服我今晚就在医院留宿。   随同的警员收到同事的通知,嫌犯已经被抓到。这位警员告知我们,医院的费用都将由嫌犯承担。   这样说我可就不走了,毕竟我可记得他们有辆小车,不怕他们给不起费用。   我直接要求住单人病房。   刚躺下,就感觉到这床的舒适,比宿舍的钢架床柔软多了,就是一股子消毒水的味道。   就在我还在感受软床的舒适,护士的话惊醒了我。   “这位同学,你还不回去吗?我们这儿不提供家属的住宿。”   我竟然没考虑到这一点,大半夜的,不放心她自己回去,我起身下床,准备说:我们还是回宿舍吧。   可周晓蝶抢先一步说:“没事儿,我做这里就可以了。”   她将我扶回床上躺好,然后坐到床边的椅子上。   护士笑笑没再多说,离开了病房。   空调开的有点低,她注意到温度有些凉,帮我盖上了毯子。然后就静静地坐在那儿,手支在床边,撑着她的小脑袋,水汪汪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不说话。   过去的一年,我好像对她都不怎么了解,于是我打开话匣子:“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冰沙啊?”   “因为我喜欢吃草莓。”她面露微笑。   “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她好像被逗乐了,笑靥如花:“我没说我喜欢你吧?”   我辩驳:“你说你是我女朋友啊!”   “噢~那天不是愚人节来着?你相信了?”   “你果然是在拿我寻开心!”   她只是在笑,没有接话。   我不甘心的追问:“第二天,你也来跟我说过同样的话!”   “第二天啊?”她的笑意缓和了些:“好吧,我喜欢你有点傻傻的。”   “哈?我傻?我可是伤员,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说笑着,不知道何时,我不自觉地睡着了,可能是流血过多吧,身体疲倦。   熟睡中,我翻了个身,正好压到了伤口。疼痛让我瞬间清醒。   微弱的灯光下,周晓蝶侧着脸对着我,趴在床头睡着了。   凝视着她熟睡的侧脸,我明白了两件事。   一:她若不喜欢我,又怎么会守在我身边。   二:这一切不是梦,我回到了一年前。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在你离开我之前,我不会离开你。   同时,一种自信的感觉充盈着全身:我很普通?普通人可以有这样重来的机会?呵,我可是天选之人!   我起身,从病床上下来,动作很轻,深怕吵醒她,小心翼翼地将她抱起,伤口大都在肌肉附近,一用力就感觉到伤口撕裂的痛感,咬着牙,将她轻轻地放到病床上。   看来我的动作真的很温柔,没有把她的梦惊醒。   接着,看着她的睡脸,我也趴在床边慢慢睡去。   虽然病人是我。   第二天,她先醒来,将我叫醒后,一句都没夸我,而是让护士姐姐将伤口的纱布拆了重新用新的纱布包扎。   因为昨晚抱她到病床上,伤口裂开又流了不少血!   经过一晚上,血都跟纱布一起结痂了,撕下来的感觉,你们自行想象。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袋米抗几楼)   出了医院,晓蝶在路边摊买了个杂粮煎饼,做早饭。   我耷拉着双手,暗示着要她喂我,   可她显然预判到了,拉着我坐到路边的花坛边上。她用找老板多要的一个塑料袋套住右手,然后用右手掰下煎饼的一角,接着递到我嘴边。   吃下这一口煎饼,我才深刻体会到,去年我错过了什么。   明明这么现充的生活,去年,不!是上一次,我却妄自菲薄。   “我当你男朋友吧?”   她没有一丝思考,直接答应了:“好啊。”说完,又塞了我一嘴的煎饼。   医院到学校有直达的公交车,经过海角大桥的时候,江边围着不少人,肯定是有什么热闹吧?   跟着公交车的路线,能看到人群中有公安警服、消防警服、医护服。   两个医护人员正抬着盖着白布的担架走进救护车,消防人员将一个透明塑料袋转交给警方,袋子里面装着一个漂亮的小包,上面的亮片在阳光下有些晃眼。   我对这个包有印象,昨天来问了一大堆东西的女人就背着这样的包。   我们先到店里跟领班请假,晓蝶说我手受伤很多事不方便,要照顾我,所以也请假了。   中饭也是她喂的我,吃过饭,她去宿舍拿了笔记本电脑下来,带我去图书馆带着耳机偷偷看电影。   之后的几天,早中晚三餐都是她喂的,简直是人间天堂。   不知道怎么我脸皮越来越厚了,明明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用力刷牙都没问题了,我还是耷拉着手想她喂。   我觉得她肯定是知道的,只是没有揭穿我。   第五天,我装不下去了,跟她说:“好的差不多了,明天准备去上班了。”   “我还以为你准备让我喂你吃一辈子呢。”她说着又喂了我一口饭,“啊~张嘴,最后一次了哦~”   接着,她将七夕那天没能送给我的蝶与鱼,递给了我。   第二次收到这个礼物,我感受到了这份礼物的厚重,当初我竟然想用一杯草莓冰沙糊弄过去?好像,现在我也没什么能回礼的。   之后一个月的日子就跟之前一样平凡。有区别的是我开始有勇气在下班上班的路上主动握住她的手。   一路上也聊了更多,之前我都不好意思开口。   我慢慢知道,她喜欢天空的蓝色,或是大海般的蓝色;喜欢穿裙子,上下班换着麻烦就一直穿的短袖短裤;喜欢的社团是辩论社,她还不知道林娇要拉着她建立推理社,真是可爱。   喜欢吃的水果是草莓,喜欢吃麻辣烫火锅冒菜串串,只要是辣味够足的,都喜欢。   至于为什么会弹钢琴,是因为喜欢那个叫喝奶茶的胖子的歌手,受其影响才学的。   8月底,叶歌邀约去海边的消息如期而至。   这次我可没那么傻了,就准备了些简单的行李。机场门口晓蝶追着我拍照的场景也就没有了,虽然是段美好的回忆,但现在我们都已经确认关系了,无伤大雅。   海滩上,三个男生还是穿着那搞笑的泳裤。   一望无垠的海面,偶有跃起的鱼儿。   晓蝶为救人落水的时候,是否也像这些鱼,努力跃出水面?却最终没能做到。   我不能让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晓蝶,你会游泳吗?”我准备教她,虽然我也不怎么会,浮起来还是没有问题的。   她摇摇头,可看穿了我得心思:“你教教我?”   叶歌小声的问苏小北:“他们俩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可苏小北根本没搭理他,走到林娇身边:“要不要我帮忙涂防晒霜啊?”   我左手抱着救生圈,右手拉着晓蝶,在海滩上小跑,淡蓝色的泳衣跟她很配。   来到水较深的区域,我比她高了一个头,这水的深度,我露出肩可以轻松踩到水底,那就正好淹到她鼻子下的高度。   她有些害怕,我露出笑容鼓励着她,“来!再往这边一点点。”   她没有说话,我能感觉到她手有些颤抖,救落水的女孩,她肯定下了很大的决心。   我将握住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别怕,我在。”   没有回话,她更用力地握住我的手,小心翼翼地移动着步子,深怕一步踏多了,就被海水淹没了。   说起来,上次潜水的时候她也有些怕,也是我握着她的手,好像没这么严重吧?是因为上次有保护工具吗?   海水已经淹没了她的嘴。   “好,深吸一口气,”我放开她的手,搂住她的腰,“双手展开,身体缓缓后仰,脚慢慢离开地面。”   她正照着我说的做,脚刚要离开地面,小海浪袭来,肆无忌惮地冲进鼻腔,她被呛了,慌忙地后退到安全深度。   她咳嗽着,想打退堂鼓了:“我不想学了。”   看到她难受的样子,我也于心不忍,心想:只要我一直跟着她,她就不会有事。   “那我们回岸上晒会儿太阳。”   “你得买草莓冰沙补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