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的春天

第30章 久旱逢甘霖

  我一离开,汪莫林和沈晓燕两个人便放开了手脚,汪莫林这厮就像已经成了沈晓燕的男朋友一样,轻揽伊人香肩,而沈晓燕也真配合,小鸟依人般靠在汪莫林的肩头。   汪沈二人在酒吧卿卿我我,而我却独自一人走在临海宽阔的大街上。   清风拂面,我有一种蛋疼的感觉。我还没有女朋友呢,沈晓燕人不仅长的漂亮,还有上进心,并且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气质型美女,如果追求她当老婆,也不是不可以。可鬼使神差,我竟然把这么好的姑娘介绍给了汪莫林。   其实我没有那么伟大,如果说谈恋爱,我会毫不顾忌的追求沈晓燕。可岁月不饶人,我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不想霍霍人家小姑娘了。如果从结婚的角度考虑,总觉得沈晓燕还差点意思。   恋爱和婚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每一个人心目都有一个自己的《一千零一夜》,同样,对于恋爱和婚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   恋爱是甜蜜的,婚姻是琐碎的;恋爱是疯狂而蚀骨的,婚姻是平淡而平凡的。   譬如大学谈恋爱,找的完全是一种感觉,感觉来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无可厚非。可如果步入社会,还纯粹的只恋爱不结婚,就是耍流氓。   我身高一米八,人长的有点帅,沈晓燕第一次见到我,便看上了我。如果纯粹谈恋爱,她会义无反顾的跟我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如果结婚,她就会三思而后行,因为现在的我不能让她衣锦还乡。   从我的角度来讲,沈晓燕也不是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这个跟颜值无关,就是觉得差点意思。当然,我李文彬不会找一个富家女,尽管客观条件允许我可以靠颜值吃饭,可我不想做一个靠女人的小白脸。我也是有自己的追求和男人的尊严的,在我的意识里,结婚对象应该是双方有感觉,并且可以相互扶持的人。我看重的不是现在而是未来,面包和牛奶通过努力都可以赚到。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承认,沈晓燕是一个好姑娘,人美又不随波逐流,尽管她出身农民,家境贫穷,可她骨子里有一种高傲,看不起农村人或者家庭条件一般的人。在这一点上,她不会因为我帅而选择跟我结婚,我也不会因为她长的水灵而接受她的嫌贫爱富。虽然我们都在临海打工,但是,却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所以说,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介绍汪莫林跟沈晓燕认识,是水到渠成的事儿。跟着汪莫林,沈晓燕立刻可以实现她鲤鱼跳龙门的华丽转变。而跟着我,虽然不愁吃不愁穿,却不能百分之百确保未来能让她过上阔太太的生活。针对这个问题,我曾经跟沈晓燕聊过,她的回答是,与其选择一个不能保证未来十年或者二十年后可以过上有钱人生活的男人,还不如现在就选择一个能够立刻可以给她想要的生活的男人。沈晓燕的理由是跟有钱的男人结婚和跟没钱的男人过日子,风险是一样的,都会有七年之痒。与其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不如趁着年轻享受生活。   跟谁过日子不是过?为什么要我陪你吃苦,还看不到希望。   沈晓燕虽然嫌贫爱富,她也承认自己物质,但她并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女孩,她有自己的底线,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她心里有杆秤,不会轻易的被外界所诱惑,这也是汪莫林死心塌地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鱼找鱼,虾找虾,不是一类人,难进一家门。我觉得自己有手有脚,为什么要吃软饭?沈晓燕觉得自己年轻漂亮,能靠颜值为什么不靠颜值走捷径?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尽管沈晓燕和我出身有点相似,来临海闯世界的目的却不一样,我们不是一类人。沈晓燕自信她年轻漂亮,就要过上富太太的生活;我一凤凰男,想用自己的双手打破命运的桎梏,完成人生的涅槃。   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沈晓燕固然好,可真正适合我的还没有出现。女朋友易找,老婆难寻,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汪莫林好久没有谈恋爱了,沈晓燕的出现可以说是让他久旱逢甘霖。   沈晓燕对生活的要求很高,平日里用的都是爱马仕香水,她偎依在汪莫林的肩头,身上淡淡的女人香让汪莫林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他知道那是女人身上香水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喜欢。   今晚汪莫林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因为太开心了,难免喝的有点多,好在他酒量还行,没有喝醉。   “燕子,我送你回去吧?”汪莫林附在沈晓燕的耳边,轻声道。   沈晓燕羞赧的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汪莫林送她回出租屋的提议。   两个人简直迅雷的速度,手牵着手,完全一副相恋多年的恋人,出了酒吧,拦了辆出租车,很快便到了沈晓燕所住的楼下。   汪莫林轻抚伊人,咽了口唾沫,轻声道:“燕子,不邀请我上去坐坐?”   沈晓燕俏脸绯红,柔声道:“莫林,如果你有时间,就上去坐会儿,我给你沏茶醒醒酒。”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何况此时沈晓燕和汪莫林一见钟情。   今晚,两个人喝的晕晕乎乎,第一次见面,沈晓燕竟然破天荒同意汪莫林去她的住处。大半夜,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沈晓燕不会不知道意味着什么,她竟然毫不犹豫的同意汪莫林去她的闺房,这说明什么?至少说明沈晓燕心甘情愿跟汪莫林发生点什么不可描述之事。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什么底线,什么礼义廉耻,都统统的抛之九霄云外。也应了那句酒壮怂人胆,今晚,沈晓燕喝了不少乌苏。   上楼,进了房间,沈晓燕租的一室一厅,四十多平,在当时的临海需要3000块钱左右,而我租的阁楼只需800块。   进了房间,可能是酒喝的有点多,再加上工作后缺乏锻炼,爬了四层楼,汪莫林一进房间,便气喘吁吁的一屁股坐在客厅的布艺沙发上。   沈晓燕给他拿了一瓶饮料,打了个招呼,便去卫生间洗澡去了。   汪莫林挺老实的一个男人,听着卫生间里面哗哗的水声,他有点心猿意马。   这谁能受得了?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也就算了,沈晓燕竟然毫不顾忌汪莫林的存在,去卫生间洗澡,她隐隐约约似乎在释放一种信号。   尽管汪莫林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他更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自己喜欢的女孩正在洗澡,这让他有点冲动,想推门而入。   当然,汪莫林只不过是想了想而已,他知道冲进去整不好是要坐牢的。   正在汪莫林胡思乱想之际,浴室的门开了,沈晓燕裹着洁白的浴巾出来了,那一刻,房间的气氛瞬间凝滞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