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8等你

第110章犹可见 情非得已

  成一站起身,头发上顶着鸟粪走进屋里,嫣然也跟了进来,看着成一打开水龙头就要冲头,嫣然赶紧制止。   “你等等,水太冷了,会感冒的!“   嫣然说完,进到里屋拿了一个水盆,拎着暖瓶出来了。她用脸盆接了一些凉水,放到旁边的椅子上,倒上热水。试了试水温,她示意成一弯腰,把头泡在水中,她弯腰站在成一身旁用手轻轻地揉搓。   醉了!酒不醉人人自醉!   成一此时想着小时候被老妈按在水盆里洗头的样子,当时自己调皮好动,呆不住。脑袋瓜子稍微乱动一下,就会被老妈的铁砂掌扇一巴掌,生疼生疼的,哪会有这种礼遇,粗糙的人大多数都配有粗糙的童年。   而嫣然的洗法显得格外温柔体贴,成一闭着眼睛弯腰,脑子里的酥、软、麻的感觉,让他变成了一只顺从的猛虎,他只是不希望嫣然是女版武松。   无情未必真君子,世界上,凡是有人的地方就容得下爱情,没有任何特例!   “你的头发真脏。“   嫣然也没把自己当外人,直接嫌弃地说。   “站里的洗澡堂一个礼拜才开一次。“   成一抱怨着,他有些后悔,今天去市里采购回来,应该洗一下头就好了。   但谁会知道这只瘟鸟糟蹋了自己一杯葡萄酒不说,还在自己头上拉屎!让自己这丑出大了,自己精心准备的小情调,被自己一个星期没洗的头发搅黄了。   成一尴尬到搪瓷盆的瓷漆,都要被他扣掉了。   邋遢帅?六!衰到家了。   不过还好,吐槽归吐槽,嫣然也没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成一好像还没被特别嫌弃,这让成一输了一口气,心里有了点儿底。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即使是普通朋友,如果缺点能被忽略,总是好事,都有进一步交往的可能。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缺点被放大,那么就离分手不远了,假如缺点被无限放大,那么就会引发战争。   相爱相杀,话越说越狠,事越做越绝,战争的序幕一旦拉开,就是不死不休。   打持久战还好,尤其是打百年战争,虽然杀得刀刀见骨,但就是不离不弃也成。等一个人先败先走了,留下的那个却因痛失强敌,而变得落寞异常。   滕然回首,环伺人间已无敌,才知道寂寞高手不好当,生活中有个对手原来是那么美好的事情啊。   两个人的战争,最怕的是三下五除二打完了,就真完了的那种,能快意恩仇还好,但凡一方产生了又恨又爱的情愫,就很苦,变成一辈子的苦根儿,一辈子很短,还没等活太明白,人就翻篇了。   洗完头,成一拿起挂在外屋绳子上的毛巾擦着头,嫣然洗着脸盆,动作娴熟。虽然是刚刚认识不久,但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就像呆在一起很久了,竟然毫无违和感,这也许就是自己曾经想象的样子。   成一湿着头,看着嫣然从眼前走过,一时心里感动,他突然低下头,在嫣然的脸上轻轻地偷吻了一下,嫣然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脖子。   “干嘛,讨厌。“   嫣然害羞地说完,瞟了一眼成一,然后走进里屋,把脸盆放回了成一的床下。   接着两个人又一起走到屋外,重新坐回座位,酒杯因为被鸟粪关照过了,葡萄酒是喝不下去了,嫣然把杯中的酒倒了。   夏末初秋,天已凉了,蟋蟀的叫声此起彼伏,森林里还传来了各种鸟鸣,秋天惬意感觉,伴着明月,给两个人的感情增色不少。   花前月下鸟语花香。   又是流星划过,又是鸟粪炸弹,这些插曲更是平添几分喜感。两个人的距离,莫名其妙地又被拉近了一大截。   成一借着各种光线,看见嫣然,她红彤彤的脸上,雕刻着秀美的五官,配着绿色的军装,红色的肩牌,清纯的气质,煞是养眼好看。   年少轻狂,能这样氛围中坐着,凝望彼此的眼神,聆听彼此的心动时刻,就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宁静致远,成一希望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与嫣然携手共度一生。   “从第一天看见你的眼镜,我就有了一种很强烈的宿命感,它是我的!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第六感还是第七感,是不是还有几分霸道,但我知道它是真的。“   成一不是在背台词,是在说自己当时的感受,他生怕自己的语言无力表达出来自己当时的意境,以及那种意境给自己带来的情绪冲击。   语言在意境感知面前,有时十分渺小,对于当时的感觉,成一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和之前所有的感触都不一样。   这种感觉,一生一次足矣。   “我也是,其实我来这之前,也有很多的选择,但我还是遵从了我爸的意愿,到他亲手建设起来的地方了,这也许就是有缘千里相会吧。“   嫣然低着头慢慢悠悠地说,两只蜡烛此时已经熄灭了,但是成一还是从她的眼神里看见流光溢彩,水亮亮的,像是承接了天河中的月光。   “命已至此,情不得已,我们没有必要再为难自己了。“   成一隔着桌子抓住嫣然的手说道。   “但是我还是需要时间,处理好我自己的事情。“   嫣然依然是神情暗淡,但她没有抽回自己的手,她的手被成一握着,很有温度。   她对于王涛从心里并不满意,他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当初答应他,是出于感动或者什么其他原因,但嫣然知道那并不是爱。   人可以骗人,但很难欺心,自从遇到成一之后,她才有了少女的那种朦胧感觉,与他在一起不闷,有趣,他制造出的喜感让人无法忽视。   虽然眼前的这个人能说会道,但并不浮夸,油嘴滑舌,典型的城市兵,但嫣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适。   相比于蔫驴踢死人的那种,她更喜欢阳光帅气的,两个人呆在一起不寂寞。   “没事!小爷可以等,而且都等了二十多年了,多等几天也无妨!“   成一夸张地说,哄女孩子他会!而且他想哄她一辈子呢。   “去,少贫!你等我二十多年?还不知道你在等谁呢!“   嫣然笑着说道。   “天地良心,小爷当然是在等你了!“   成一感觉自己被冤枉了,装出了一脸无辜地说。   “二十多年前还没我呢!“   嫣然打脸成一,她今年才二十岁。   “哦,我是说我出生以后,就在等你出生,等你长大。“   成一对于夸张的叙事方式,并不觉得尴尬,爱情是文学,而不是科学,没必要那么严谨,而且文学是有翅膀的。   “我说不过你,随你怎么说吧。“   嫣然笑了,这家伙聊不死,总有话说。   “那你是同意了?“   成一趁热打铁,步步紧逼。   “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快了呢?“   嫣然已经松动了,其实从学打麻将那一天起,她就同意了,只是还没找到说服自己的理由。   “我可以告诉他们,你答应做我女朋友了吗?“   成一惊喜之情溢于言表,这种喜悦都不用表演,每位找到真爱的男人都有。   “嗯!“   嫣然娇羞地说,她之前已经拒绝王涛给自己办调动的事情了,她那也不想去了她要与他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