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文魁

第122章千夫所指

  钱本航微笑着说道:“我们可以试试,你可以试试。”   “同去同去。”   盘子里的豆腐,都是一块块的,看起来又软又嫩。陈羡之只好用勺子挖了一小口,入口即化,口感极佳,根本不需要咀嚼,只是用舌头舔了舔,便顺着喉咙滑入腹中,一种清爽的味道在喉咙里萦绕,让人觉得胃部像是被烫了一下。   比起碧雪龙须来,这个更加的清爽,更加的细腻。   “厉害厉害,这是哪门子的豆腐?”陈羡之啧啧称奇。   “眉毛。”钱本航傲然回答,“大概一颗乌鸦脑子里的水,就有一颗水露那么大,水露又不可能变大。”   王大礼也尝了一口,讶然道:“这是几个画眉鸟的脑子?”   “一千只。”林煌看了一眼那两个人,说道。   “哎呀,这可是好东西啊!这是钱老大能想到的吗?”   “这次的贵宾是谁?”   “托你的福,我的胃好着呢。”王大礼恭维道。   “哎,王先生可不要这样说啊。”陈羡之哈哈一笑,“钱先生也是一番好意,想要把咱们的买卖做成。以前我们也有很多次见过面,但从来没有这么大方过,不信你可以去找他,要说运气,应该是我运气好,运气好的人,应该是王先生。”   钱本航连忙说道:“别客气,你们两个都是我请来的客人,继续吃吧,吃完再喝酒。”   “很好。”道。   陈羡之说着,用汤匙挖了一些,送到嘴边,细细咀嚼之后,他发现这些并不是真的,而是一种很软很软的果肉,至于果肉是什么,他就吃不清楚了。   “怎么回事?”   钱本航道:“百灵的嘴。”   “你说的是那只百灵鸟,它的叫声很好听。这么多?”   “是啊。   “可惜了!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陈羡之顿时有些舍不得。   “百灵鸟叫得这么好听,那是因为百灵鸟叫得这么好听,那就是她的舌头,而她的舌头,就是她身体的精髓。想要抓到这上千只云雀,至少需要数十个人,十天半个月的时间。”   “你要是把这一顿饭都吃了,我们的人品该有多差?”陈羡之调侃了一句。   “我们不吃饭,别人也会吃饭的。”钱本航道:“既然你这么说,我们也没必要再去找其他的猎物了,什么猎物不是要杀人的?特别是那些山珍海味,八珍玉食之类,几乎都已经灭绝了。再怎么值钱,不也是活着吗?鸡、鸭、鹅、猪、牛、羊,都是为了给我们人类做贡献的吧?”   “开个玩笑而已,你这么当真做什么?”陈羡之生怕打扰了大家的用餐兴致,这个时候也不好多想,赶紧开口道,“我们继续,我们再吃。”说完,他的视线就落在了那块牛肉上。   “这是什么意思?”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咬了一口,这才知道这不是真的,只是一小块一小块的,很好吃,让人垂涎欲滴。   “是牛肉。”麦格看着麦格说道。钱本航解释道,“不过这可不是一般的牛,这是一种来自青藏高原的牦牛,这种牦牛,需要存放六个月才能吃到,而且还需要添加一些调料,在温暖的火焰中,才能烤熟。”   “牦牛在青藏高原上很少见,很难找到!”   “我们这一顿饭,最少也要上千两银子,这可都是好东西。”   “还是钱先生想得周到!”王大礼眉开眼笑,“还好我一开始就同意了,要不然哪有脸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快点。”钱本航摆了摆手,说道:“再来一碗,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想必你也是醉了。”   陈羡之笑着摇了摇头,“要说起酒来,我这段时间确实没有再喝酒,喝点酒还是可以的。”   王大礼略微有些惊讶地说道:“我和陈少保虽是首次共饮,但也曾听闻过你的丰功伟绩,不是说你的酒量很好,一饮而尽,百饮而不倒么?”   “对呀!”钱本航也道:“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戒酒了?”   “你不是一直在考虑要不要生孩子么?“是啊,我也不喝酒了,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在巅峰,对宝宝也是有帮助的。”陈羡之老老实实地说道。   这样一说,两人也就明白了。   钱本航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勉强你了。来,你尝尝,看看是用什么做的。”   陈羡之接过勺子。   这碗汤,看上去很普通,就像是一汪清澈的水。那是一个巨大的蓝色大锅,里面装着一口大锅。   看起来和前面四个一模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陈羡之拿起勺子,放入口中,想要尝尝味道。   一咬,噗!这已经不是“鲜美”两个词能够描述的了。   当真是绝世尤物!   但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却又说不上来,两辈子加起来,也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汤汁!   钱本航笑眯眯的问道:“怎么样?”   “没。”苏御陈羡之砸吧砸吧嘴,满脸的意犹未尽,“明明只是一碗白开水,但味道居然这么好,这到底是怎么熬出来的?有什么特别的吗?”   “这可是个好主意!”钱本航兴奋地说道:“这是一种用锦鲤熬制的汤,材料很简单,但工艺很独特。先是在炉子上放了一个陶锅,陶锅中盛满了清水。锅上有一条绳索,绳索的末端有一个勾。”   说到这里,陈羡之已经有些听懂了。   “等瓦罐中的水烧开后,抓住一条鲜活的锦鲤,用铁钩将其倒吊在瓦罐之上,头部朝向瓦罐,嘴巴与滚烫的水中相隔两尺左右。瓦锅中的蒸汽一直往上冒,这条鲤鱼被烫伤,口水就会从它的口中流出来。”   “原来如此,这是用锦鲤的口水熬出来的?”王大礼恍然大悟。   “不错。要知道,这口水乃是锦鲤的生命之源,若不是因为太过炎热,根本就流不出口水来。不过就算是这样,一条锦鲤也流不了多少口水。再过一会儿,这条锦鲤就要断气了。接着又是另外一条,周而复始。”   王大礼问道:“这么一锅鱼肉,要吃几条?”   “五百多条吧。”   “那岂不是说,咱们喝的都是锦鲤的血液?”   “那是肯定的。之前装在瓦罐里的水,到了后来,已经被蒸发得差不多了,只留下了一些鱼汁。不需要调料,只要加点盐,味道一定很好。”   陈羡之心中暗道:“这可是五百条锦鲤之血,五百条乌鸦之脑,百灵之舌,碧雪龙之须,碧雪龙之根,还有青藏高原的牦牛,这可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   别说一般人了,就是皇亲国戚,也未必能有这样的待遇。最重要的是,他有钱。   “钱老大,你说话很有条理,平时没少吃饭吧?”   “呵呵,我可没有这样的福气。”钱本航摇了摇头,“这是我给你和苏洋准备的,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这么做的。”   “这么说,你是花钱买的了?”   “好说好说。”钱本航端起了杯子:“我钱本航能有现在的成就,能有现在的身份,都是因为你!”   陈羡之也挥了挥手,一脸戒备地打趣道,“钱先生,这种话可不要乱说哈,要是有一天你在商场上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我可要替你顶罪了!”   “哪里哪里,我只是想感谢你而已。”   “谢就不必了。”陈羡之端起了酒杯,“一饮而尽,尽在这一杯。”   王大礼也端起了自己的杯子,三个人一起干了。   不过,就连陈羡之说的“小酌几杯”,两人都比不上。   宴会结束,王大礼将自己的住址留给了陈羡之,并表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联系,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   目送王大礼离开后,钱本航又折了回去,对陈羡之说道:“王大礼是个很会理财的人,家底也是很丰厚的,有了他的帮助,销售方面就不用担心了。”   一旁的陈羡之则是微微蹙眉,由衷道,“不过,我总觉得他有点太过张扬!”   “或许是因为他的公司太大了,所以才会这么嚣张。但就像他说的那样,我很乐意和你合作。”   “希望吧!”说实话,对于钱本航和王大礼对“天堂人间”的范围并不了解,陈羡之也是有点担忧。   至于王大礼,则更是诡异,明明是他的生意,可却没有丝毫的询问,也没有丝毫的隐瞒,仿佛无论对方开出什么样的价格,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这就很可疑了!   莫非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商人?   但他始终认为钱本航是个可靠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大张旗鼓,陈羡之也不会对他寄予厚望。   天气越来越热了。   由内而外,赤利与小谢逊吐着长舌驱散体内的热量。   一进入“天堂人间”,赤利就奔到了户外的渔场,躺在水池边上大口大口地灌着水。小谢逊依言而行。   等灌饱之后,赤利再次将脑袋探入水中,再扬起脑袋,猛地一抖,将身上的水都抖了个遍。周而复始,浑身湿透。   一脸的满足和享受。   说完,他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小谢逊去找陈羡之了。   这个动作让陈羡之想起了一件事:天气这么热,要不要建个游泳池,方便他们在里面游泳?   要是有一口泉,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