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才能给他安全,也是他最信任的, 没有比剑更听话的了。 信凌叹息了一口气,转过身去,看到了一辆很华丽的马车。 普通平民的马车用的都是一马一辕,这辆马车却用的是四马四辕,显见的是王侯用车。 这个小小的镇子怎么会有这种王侯将相用的车? 车很华丽,人也很华丽。 金色的车篷,铜梁上的马辔轻轻摇荡,人坐在里面,就好像坐在湖水上面一样,既舒服又轻柔。 太阳又升高了些,显得接近正午,远处的农人已经挥汗如雨,信凌的心却越来越舒服。 那辆金色的马车旁,一共站着五个女人,都很年轻而且都很漂亮,穿了五种颜色的衣服。 站在女人前面的是一个穿着锦衣的管家,虽然鞠躬却不媚笑,一看就是个不令人讨厌的人,只是远远对着信凌鞠了一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并没有多余的语言。 镇上有家最大的酒店,户外一杆大旗,迎风飘得呼啦啦的作响“赵家酒楼”。 装修极尽奢华,也是附近百里之内的豪赌之地,据说是京城赵王爷的产业。但有百里之内豪赌之客,王爷必派王车相迎。 信凌此时站在赵家酒楼上的大理石雕花栏杆旁,对所有的一切都觉得很欣赏。 马车非常平稳,颠簸的也恰到好处,非常适合做床上运动。信凌觉得舒适异常,现在正是神清气爽的时候。 这里虽然是个酒楼,却是个儒雅而有气派的地方。 装横华丽,用具考究,每张桌椅都是上好的枣木,精致的碗盏用的是江西JDZ的瓷器。墙上的挂画也必是名家的手笔,你甚至可以看见米芾的作品,信凌却觉得狂如米芾大概也是需要吃饭的。 卖字本来就是文人谋生的手段,这并不丢人。 到这里来赌博也是文雅的需要后面的更考究的大厅,前厅只是来喝酒的,也大多是看起来高尚而有身份很气派的客人。 这里的定价当然也不便宜,比城里任何地方都至少高出二、三倍,甚至比同档次的天堂苏杭来价格也并不低,可是他知道这些人都不在乎,因为“舒服”本身就是种享受。 信凌每次出手前都很喜欢来这里,看着这些花钱而又优雅的人在这里装来装去。 每个人对生命和身份都不一样,这些人的血其实也是咸的,只是没人要买他们那颗看起来高贵的头颅而已。 信凌还是很喜欢这种感觉,但是他并不赌。 也许他觉得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棋子而已。 中午的素餐总是没有深夜的酒有味道,这里并不提供肉食,老板显然希望大家能够清醒一些,但是作为一个练武的人,过于熬夜其实是对身体的不负责任,伤神。 伤神就容易走神,走神就是对剑的不敬,对剑的不敬意味着死亡。 死亡虽然不可怕,但是死的毫无意义就很可怕了。 门外不远处站着一个人,穿着一身文士装扮,仰头看着门口猎猎的大旗。 这人居然也不进来,显然并不想进来喝一杯,若是想进来喝一杯就绝不会在窗外逡巡。 这人更不会去选择赌一把,他的穿着虽然儒雅,但是那双鞋却是风尘仆仆,显见并不是个有钱人。 那么来的是谁呢? 信凌忽然对着人起了好感,招招手,那位很不招人讨厌的管家就出现在了面前。 “我想和这个人喝一杯”,信凌面无表情的说了句。 “我这就安排”,幽灵一般的出现,又是幽灵一般的消失。 信凌从来没失望过,这里的每一个人王爷都培训的紧紧有条,每一个人每一时刻该做什么事都有自己严苛的制度。 这里从不缺钱,用的人也是比外面的贵的多。 有钱自然就有人才,不是人才也就是人才了。 大旗下站着的人,也并没有走的意思,也仿佛就在等着别人请,锦衣的总管端端正正的送来了份请柬:“二楼雅间,敬备薄酒,为君洗耳,尚请光临。”下面的具名是“正安”。 正安即是当今宰相弟弟的署名,不用姓即是避讳,说明了请柬和邀请者的高贵。 非常普通文雅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字写得端正,规矩,用的是正楷,闻到墨香就知道是黄山的徽墨,大红的请柬也没有采用烫金,即规矩又不逾矩。 信凌还是在门口站着,只是眼睛里多了丝笑意,不再显得冷酷无情。 信凌的背后即是荷花阁,四面环水,一角厅楼,三面荷塘,水波粼粼。 桌子采用的是象牙白的大理石桌,温润而不失高贵。 带着银铃的纱帘早已围落,风中带着初冬的清香。 几个残荷像水鬼似的矗立着,点缀的并不单调。 已经是十二月了。 文士静静的领略着这种清香和芬芳,他当然不认识信凌,信凌除了挣钱之外并不和任何江湖人士来往。 平静的湖面上看起来静寂无人。 一朵湖边的冬菊不停的在初冬的寒风中摇晃,仿佛在沉吟,沉吟着这世上为何会有那么多人勤劳并且贫寒。 文士从干净的风中,走进了雅致并且舒服的亭阁,坐在温润的大理石桌旁边,正面对着信凌。 每天这时候,都是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能抬头看看旗杆上的蓝天是一种愉快的享受,尤其是今天。 能被赵忘府邀请任何人心里想必都是愉快的。 桌子上放了一盏牛油烛灯,亭阁内光线补充一些,当牛油烛灯点燃的时候,蚊虫大多都会离得远远的。 温润的石桌上放了八个精致的菜点,一壶玉质透明的酒壶里放着碧绿的酒浆。 两盏昆仑玉石制作及其精良的酒杯放在了面前。 遥远的水面里,传来了一阵丝竹的低吟,酒香中混合着雅致香气,酒杯与玉石的敲击,发出一阵阵沁脾悦耳的声音。 人世间又有哪一种动听的音乐能比得上。 第二杯喝下去的时候,信凌满意的看了看已经空了的杯子,亭外阳光斜照,柔和而明媚,一缕余光打在对面这位文士的脸上。 这张脸虽然不算英俊却也是比较耐看,棱角分明。 灰色的长袍洗的泛白却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只有袖口磨的起了毛边。 一双手和信凌的手一样,指甲修剪的干干净净,手指灵敏而有力。 有种男人就像是不远处高高的白杨一样,不但沉稳,而且本身就可以发出安全感。 信凌家道贫寒,六岁孤身,差点饿死,七岁练剑,十七岁出道,迄今为止出手十三次无一次失手。 信凌的杀手名气越来越大,却也越来越无人认得,有些人只在于银子并不在于名气。 信凌肯把手伸出来一般就两件事,吃饭时拿筷子,用剑。 这个文士并不像信凌那样,举起酒杯慢慢一饮而尽。他只是轻轻的将酒杯用拇指和无名指捏着,慢慢的旋转着,看着酒杯里的琥珀液体,靠着杯壁在旋转。 酒比水浓,酒会挂在杯壁上。 随着小小的酒杯来回旋转,文士曼声而吟:“但愿酒水皆化血,只恨人生不对月。“ 信凌的脸上忽然露出种奇怪的表情,仿佛对很多事情难以置信。 亭外一阵风吹过来,信凌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干冷,后背不由自主的有些凉。他忽然想到了他马上就要去杀的那个人,想到了那个人,浑身不由自主的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信凌已经十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现在虽然是深秋,初寒,但毕竟还没有到冬天。 风吹到脸上虽然很凉却还是没有透骨的寒意,可是信凌却觉得手冰凉。他想起了自己那些心惊胆寒的过往,只不过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现在看起来好像也变得很平淡了。现在最可怕的,还是那个未知的需要对付的人。 一切已知的并不可怕,可怕都来源于未知,人总是对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感受到心惊肉跳,发生过的反而并不恐惧。 恐惧来源于未知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垂下的珠帘被风吹着发出丁零当啷清脆的声音,显得悦耳动人。 信凌正在茫然的记忆,杯中的酒又满上了。 “你好像很有心事的样子?” “嗯?” “你既然请我喝了一杯,我也不妨听听你的心事?” “本来没有什么!”信凌还是沉默着脸,道:“你我本不相逢,说出来也无妨,我只是一个杀手,谁给钱我就干活得那种古老职业!” “哦,不知道你这次又要去杀什么人?” 信凌忽然摇了摇头,冷笑道:“这次的人我并没见过,只是有人出钱买它项上人头而已!” 文士漠然道:“我只想告诉你一些事!” 信凌道:“什么事?” 文士道:“不是所有的买卖你都能做,杀人也要杀的心安的!” 信凌心里微微吃了一惊,眼睛看着水晶碟子里水晶狮子头时,却已露出痛苦之色:“确实是这样?” 文士又道:“你没事的时候可以仰头看看天,多谢你得招待,我叫向子安,如有不期请至青城。” 如果信凌在江湖走动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青城“剑下留人”向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