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夫妇的七零奋斗录

第1章

一场水灾引来了京城钦差,竟发现丈夫是皇帝的独生子。 林若云跟着丈夫赴京享福,却在进京前一晚做了预知梦,惊觉自己和丈夫是一篇话本里早死的炮灰,于是她连夜带着丈夫跳车逃跑。 这一跳,跳到了七十年代的农村。 林若云成了被家里嫌弃、塞到乡下当知青的懒婆娘,丈夫更是穿到了傻子身上。 家徒四壁,碗里没米、菜里没油,这日子还能过?只好撸起袖子闷头干。 她是懒婆娘?你见过能割草翻地能写稿上报的懒婆娘吗? 她养的鸡又肥又大,一天连下两个蛋,馋得隔壁小孩哇哇叫。 男人是傻子?你见过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傻子吗? 丈夫听话又能干,考上煤厂回回评比第一,买车又买表。 恢复高考,夫妻双双考第一,协手上大学。 上学要努力,创业要勤奋,带着全村修厂修路,脱贫又致富。 五星亮晶晶,七零生活美滋滋。 内容标签: 天作之合 古穿今 励志人生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若云,陈爱学(陆进)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夫妻同心,齐力掘金 立意:新社会,新理想 第1章 “不!” 林若云从梦中惊醒,猛地坐直身子,抱着被子大口大口的吸气。 陆进被她惊醒,“做噩梦了?” “别怕别怕,梦都是反的。”他抱住妻子,却发现她浑身发颤,越发放软了声音,“有我在,我会把你保护得好好的。” 林若云偎在他的怀里,闻言泛起一个苦笑,你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我没事了,你继续睡吧。” 见妻子恢复了先前的温和,陆进便放下心,继续入睡。 林若云偏过头,看着神色安然的相公,心中一片凄然。 就在刚刚她做了一个梦。 原来她生活在一本书中,书中的主角却不是她,而是她家相公的堂哥。 三个月前,她和相公还在新婚里,感情甚好,相公也摩拳擦掌准备做点自己的买卖。然而一场大雨打破了这份宁静。 夏季雨水连绵不断导致河堤被冲毁,淹了好几座城,数十万人成了灾民,府城的粮库却无一粒粮可赈。 此事传到了京城,皇帝震怒,派了心腹钦差来赈灾。 公公作为府城首富自然是要捐粮的,便设宴在家中款待钦差。谁料钦差一见相公,便惊讶无比,席上频频打量。 当时众人虽不解,却也没放在心上,直到一个月后,京城又来了人,这回是一位面白无须的公公。 他一见到相公,立即红了眼眶,直呼殿下。 自家相公一下从富商公子变成了皇子,林若云心中自然是欢喜的,毕竟夫荣妻贵,但她心底还存着些担忧。 都说皇家门槛高,皇子妃得从那高门贵女中挑选,容貌、才华无一不出众,她这个小城的商贾之女会被嫌弃吧?会不会将她贬妻为妾? 她的担忧没能藏住,陆进握住她的手,坚定的告诉她:“不管我是谁,我的妻子都只会是你。” 唯一的疑虑也没了,两人便欢欢喜喜的的踏上了进京之路。 走了一个月,终于到了京郊,只要明天进了城、入了宫,他俩就是皇家后裔。 但他们进不了城。 明天,会有一批山匪拦住他们,杀光护卫,她和相公乘坐的马车会跌落悬崖,双双被摔死。 皇帝听此噩耗后,气急攻心,此后一病不起,将朝政交给几个侄子处理。其中一位侄子调查此案,查出杀害相公的凶手竟然是另一位侄子。 皇帝追封了死去的亲儿子为太子,随后过继找出“真凶”的侄子,将其封为新太子。 新太子便是书中的主角,而她和相公只是寥寥几笔的炮灰。 她不想就这么死去啊,泪水成串儿滴在了陆进的脸上,冰凉凉的,使得他再度醒过来。 “娘子,你怎地哭了?”陆进替她擦干眼泪,“又在担心进宫后他们会不会欺负你?不是说有我吗。我只认定你一个人,谁都改不了,他们要是让我娶别人,我就带你回老家。” 林若云摇摇头,她哪里是担心这个?在生与死的面前,这些又算什么? “相公,今天我们能不能不进京?” “为何?你生病了?”他伸手去探林若云的额头,是正常的温热,并未有风寒症状。 “娘子可是累了想多歇息几天?为夫也深感周身疲惫,想要洗漱休养一番,不过此地乃郊外驿站,吃住简陋,越是耽搁越是劳累。劳烦娘子再忍耐半日,待进了宫咱们再好生歇息?” 林若云只得点头答应。 她不是没想过说出梦中之事,可世人谁会相信梦中见闻?只怕会把她当作疯子。 她闭上双眼,遮住了眼底的悲伤。 *** 终于,天亮了。 驿站灰扑扑的,看着陈旧无比,但桌上的饭菜却十分精致,连碗碟都是上好的青白瓷。能有这样的待遇,还得多亏了面前这位公公。 可他们夫妻双双坠崖,这位公公却成了新帝身边的红人。 他会是对方的内应吗? 察觉到林若云的目光在打量自己,公公只是谦卑的笑了笑。 林若云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一个鸡蛋和一碗鱼片粥,便转身回房。 她心烦的在屋里转来转去。 不行,她不能就这么轻易的认命。 她将银票塞进小衣里,又在手腕和脖颈间戴上金饰。 但总觉得还差了点什么,最后在果盘里找到一把小刀塞进长靴。 若是在市集,她还会去买点止血粉、跌打药膏。 屋外传来了尖细的嗓音,“殿下,该启程了。” 林若云深吸一口气,出了房间,挽着相公的手,踏上了马车。 一路上她都提着心,凝神听着外面的动静。 “哒哒哒……”马蹄声一成不变,她的内心却难以平静。 忽然! 马蹄声停下,外面响起了刀剑相交的拼杀声。 “有刺客!殿下快逃!” 马儿发出一声嘶鸣,随后发疯一般的往前跑。 林若云心头一凉,梦中所见,皆为真。 这种祸事注定逃不过了? 不! “相公,马发疯停不下来,再往前就是悬崖,我们跳车吧。” 从悬崖下去肯定会死,在其它地方也许不会死。 她要赌的就是万一。 陆进本想劝说一二等人来救,但看见妻子渴求的眼神,最终还是把手递过去。 “好。” 他反手紧紧抱住妻子,掀开车帘,猛地跳下去。 *** 林若云睁开眼睛,望见的是一片黑暗,唯有远处的微微光亮和鸟叫声让她意识到自己还在人间。 她没死! 她赌对了。 但这是哪里? 她起身下床,嗯?她逐渐意识到不对劲,她竟然可以轻松的行走,周身感受不到一点痛苦。 这怎么可能呢?从疾驰的马车上跳下去不死也是半残啊,更何况在她还没失去意识之前,她知道自己受了伤的。真疼啊,手被压在地上狠狠地摩擦,几乎要擦出火苗来。 幸好她把头埋在相公的怀里,被他的臂膀挡着。 对了,相公在哪呢? “相公,相公?”她小声的喊着。 “娘子,我在呢。” 声音从床上传过来。 林若云立马转回去,欣喜不已:“太好了,相公你也活着。” 两人抱成一团,庆幸劫后余生。 她想起自己身上的不对劲,“相公,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陆进活动四肢,“没有,非常好。你呢?” “我也很好。好奇怪啊,咱们怎么会一点受伤的感觉都没有?难道有神医救下了我们?”林若云很是不解。 陆进心中也有疑惑,“娘子说得有理,就是不知道过去多久了?算了,还是再等等,或许天亮了就有人过来。” 夫妻俩安心入睡。 “喔喔喔” 鸡叫三遍天下白,林若云再睁开眼时就是早上了,并且她发现自己脑子里多了一些东西。 她惊慌的推醒枕边人,“相公、相公,你快醒醒,出大事了。” “怎么了娘子?” 林若云迫切的望着陆进,“你脑子里有没有多出什么记忆来?” 陆进摇摇头,“没有啊,我就记得抱着你跳下马车,然后在地上滚了很久,最后从山坡上滑下去。” “完了。” 林若云此时可以确定她家相公脑子里没有多出来的记忆。 “娘子发生什么事了?”陆进见她面色惨白,心中也紧张不已。 林若云张望一番,凑近他耳边小声道:“我跟你说,我怀疑我们已经死了,现在是附身到别人身上,去了别的世界。” 这话一说,连陆进脸都白了,“你…你好好说说。” “刚刚我醒来,发现脑子里多了一段记忆,是这个身体原来的记忆。"我"”林若云戳了戳自己的胸口,“我附身的这个人也叫林若云,但她是华国鲁省人,今年十八岁,高中毕业、下乡半年,昨天刚和你——你这具身体的主人,陈爱学,结婚。” 陆进懵了:“你的意思是我不是我,我是陈爱学?不过,咱俩还是夫妻,对吧?” “是。” 陆进松了一口气,“那就好,至少咱俩还在一块,还是俩口子。对了,什么叫高中毕业?” 说起这个,林若云可就骄傲了,“这儿的高中就是咱们那的书院,不是私塾哦,是官府办的那种县学。高中毕业,就相当于中举。” “举人!”陆进惊讶不已,“十八岁的举人?女人也可以上学考功名!太厉害!那我呢?” 他满怀期待,私心里觉得自己再差也会是个秀才吧。 林若云狡黠一笑,“你呀,小学肄业,约莫是童生的样子。” “不是吧,我怎么会这么差?” 陆进大失所望。 林若云这儿心情颇好,弹了弹他脑门,“你呀,你是这陈家的三郎陈爱学,今年二十岁,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所以心智跟孩子一般,平时就傻愣愣的,学业自然不好。” 说他是童生都算抬举,用这儿的话来说那叫文盲。 陆进也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不过并不在意,而是在琢磨他的身份。陈三郎,说明他还有兄长或是姐妹的,便开始打听这家中状况。 林若云认真的回想,“你双亲尚在,身体健康每天都下地。你大哥二哥也很会种庄稼,他们都已经成亲,大哥家有两个儿子,二哥家有一个女儿。你还有个大姐是工人,生了一儿一女,回娘家的次数不多。” “你没那段记忆,肯定是不认识他们的。待会出去,你就跟在我身后,我怎么喊他们你就喊一样的,其余时候就别说话,装成一根木头。” 这样的做法,陆进,哦不,是陈爱学,他自然是同意的。 林若云便将床头木箱子上的衣裳递给他,“你快把衣裳换掉,收拾好出去吃早饭。” 这农村的衣服和以前的倒没什么太大区别,陈爱学捣鼓捣鼓也穿进去了。 “等一下。”林若云撑着下巴打量眼前人,“你把眼睛往下垂点,不然不像傻子。” 陈爱学乖乖答应,“哦,好的。” “这下像了。” 林若云甩着辫子出了门。 陈爱学跟在后面,看着妻子欢快的背影,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有举人功名的妻子,怎么会嫁给他这么一个傻子呢? 作者有话说: 开新文了,这一本是甜甜的日常,夫妻共同学习进步、双双把钱挣。 喜欢的话请收藏~么么哒~ 第2章 虽然是夏天,但清早也是有些寒意的,门一推开,林若云就感受到一阵凉气,打了个喷嚏。 “林知青…”听到动静的陈母吴氏便从厨房探出头来,反应过来对面的人已经是儿媳妇,连忙改口:“老三家的咋这么早就起了,不多睡会儿?” 林若云笑着走过去,“长辈都起了,我们这些小辈哪还好意思再睡?” 事实是她太饿睡不着。 吴氏听了这话,心里越发满意,这林知青不光长得好、有文化,还孝顺。她家老三有福啊。 林若云走进厨房,见到了一屋子人。 陈母吴氏站在锅前搅和,大嫂李氏在灶口上烧火,二嫂刘氏在切菜,都忙着呢。 见此,林若云不得不庆幸,幸好没睡懒觉,不然自己肯定会成为她们嘴里的懒鬼。 “娘…” 追着她过来的陈爱学也到了厨房,看见如此多“陌生人”便将默默将那一声“娘子”咽回去。 “娘”倒是听到了,众人也不奇怪,在农村大家都是爹娘、爹妈、妈老汉混着喊着的。 吴氏见儿子来了,吩咐道:“老三来得正好。昨晚下了雨,你爹他们去田里放水,你就去捡粪吧,到了村头喊他们回来吃饭。” 捡粪?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陈爱学脸都白了,直直望向林若云。 娘子你晓得捡粪是啥活不?不是真的捡粪吧。 吴氏一脸嫌弃,“瞅你媳妇干啥?咋的捡个粪还要媳妇陪?出息。也不怕把你你媳妇熏臭。” 臭?看来果真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 陈爱学欲哭无泪,从前他哪干过这样的事啊?且不说差点成为皇子,就算只是富商公子,那也是锦衣玉食,如厕都用蜜枣塞鼻防味的,现在竟让他去捡粪。 要不还是杀了他吧。 林若云见他表情越发生动,担心这“傻子”的表演被拆穿暴露身份,将他俩这异世野鬼烧了,连忙答应。 “娘,我陪爱学去吧。反正我也没事干。” 说罢便扯着陈爱学准备离开。 “等等。”吴氏把手里的旧火钳递给陈爱学,“咋忘了这个?难道你要用手捡?” 陈爱学几乎是颤抖着拎起那把火钳。 林若云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三郎可是村里捡粪的好手哦,回回都能捡半篓。” 意思是今天他捡不到半篓就不是陈三?陈爱学更绝望了。 “你在这等我一下,我去拿粪筐。” 陈爱学看着自家娘子俏丽的面颊,实在是不能把她和粪筐联系在一起。闭上眼,终于下定决心。 “算了,还是我去拿吧。你指路。” 脏活臭活我来干,娘子的美丽我守护。 林若云也不拦,笑嘻嘻的跟在他身后。 厨房里,婆媳三人都躲在窗户后头打望。 大嫂李氏有些羡慕:“这老三还真是稀罕林知青,啥也不让她拿。” 二嫂刘氏也附和:“这结个婚,老三好像瞧着要机灵些了,会看媳妇脸色。” 原本还乐呵的吴氏一听“看脸色”这话就不乐意了,“什么叫看媳妇脸色,那叫疼媳妇。” 两个儿媳对视一眼,默默回去干手上的事。 *** 捡粪这活吧,听起来是挺不雅的,但这一行在农村还挺抢手。 陈爱学一开始还是捏着鼻子、极不情愿的捡,捡一个就要拿手扇风,生怕沾上了臭味。 没过多久,捡粪的人就多起来了,四五个八九岁的孩子也挎着粪筐参与到这项活动中。这群娃娃军可比毫无经验的“陆进”有经验多了,田垄上、石缝里、稻草垛下一个不落,很快他们这后出来的人收获就比陈爱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