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山坡上闪着银白的光,尖锐刺眼。几幢白色的塔楼式建筑物错落分布,野菜和鲜花在曲蹊幽径边疯长。白绵被单在石砌高台间飞舞,你迎着阳光伸手拽着,极目望向我这边。 那白裙子好熟悉,好像在田梗上飘过,也好像在日本新潟的积雪上踩过,可能还在我的笔尖跃动过。可惜我看不清你的眉眼,不过那一定是阳光灿烂,绝不会是若霜冷面。 我被如雷鼾声吵醒,决定不睡了。已经是上午十一点,昨晚陪室友打游戏打的太晚了。脸朝下还能把呼噜打的震天响的是陈凡,说不上胖,因为比较高,姑且称其为壮吧。在下铺一言不发打着游戏的是罗宇航,他一直这样很安静地戴着耳机玩游戏,实属另类。打游戏不大吼大叫的男生在这两栋楼是真难找。有时凌晨还能听见远处传来熊罴般的吼叫,那是一场游戏的得失。 我们宿舍本来是四人间,有个人后来转学去了上海。工商管理专业,老师都很专业,学生一点也不专业。早起去图书馆努力自习的和行尸走肉般的学生都大有人在,不过是选择了不同的活法。如我这样整天搬把折叠椅在阳台看小说的人,或是染个红毛喜欢女装的,每天洗二十遍脸的人…什么人都有,但与其说是开放自由,不如说我们对别人的命运毫不关心。既不在意,也没有精力,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哪怕是忙着发呆。 我在阳台看着余光中的诗集,心头越来越温凉,变成晶莹无瑕的玻璃。可是它还要跳动,跳动就会颤抖,发出风铃的清音。就在它快要破碎的时候,我轻轻合上书。阳光已经照到了我的脚边,天空中白色的飞絮在乱飘,不知是蒲公英还是别的什么。 已经入秋,路面的落叶已经被打扫干净,都堆在草坪上。快递柜一排排依次响着“啪嗒”的响声,三两个学生骑着共享单车,还有手上拿着脸盆准备去浴室的,取完快递回来的等等,大半手上都拿着手机刷着什么。在阳台上可以将每天来来往往的行人尽收眼底。 午饭后感到无聊,阳台有些热了,我拿了本博尔赫斯的《诗人》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逛着,到一处林荫下的长椅上坐下来。平时这一块儿都会有几对情侣,今天下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人也没有。 我读着《沙漏》渐渐入了迷,当我的目光在白纸铅字上走走停停的时候,我的听觉似乎变得灵敏:树叶的摇曳和沙粒的摩擦忽然好清晰,我仿佛能感觉到细小的颗粒在我手掌间滚动… 就在这时,一只白皙的大腿“啪”的一声横在我的余光里,我抬起头,一个戴着墨镜的女生嚼着口香糖,对我饶有兴味地笑着,这是字筱雨。 “看什么呢?” “博尔赫斯。” “没听过。” “阿根廷的。” “哦。”她摘下墨镜,那只腿还横在我左侧,她穿了一条从大腿到小腿开着一个矩形大洞的宽松牛仔裤,其实从前面看跟短裙差不多。脚踩一双黑马丁靴,另一只腿露出鲜红的两朵玫瑰纹身。黑皮夹克里衬着白色的低胸露脐上衣,最中央是三个大写的红色“SOS”。本来她的胸部算不上突出,被整这么一出却颇有点显摆的意味。她直起腰,抓了下笔直的黑的发亮的短发,但是腿还是没有离开我的座位。我瞥见她脖子上挂着一个小巧的头戴式耳机,不知道她会听什么歌。 “你还挺装模作样的。” “我怎么了?” “就觉得你在这儿看书很拽啊。” “谢谢夸奖。” 她把墨镜收进夹克口袋,抱臂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耳钉闪着光。那只腿非但没有放下,还抖了起来。 “喂,我说,别看了。” “为什么?” “陪我去拿快递,太多了我一个人拿不完。” “不去。” “我请你吃饭。” “我刚在食堂吃过。” “那就再吃点。” “饱了。” 她顿了顿,那只腿抖得更厉害了。 “大好春光都给你浪费了。” “嗯。”我懒得搭理她。 她把右臂的银镯子划上划下,博尔赫斯的诗里全是她抖着木椅的吱呀声和口香糖的咀嚼声。有几个路过的学生对我这边看了看。 她吹了一个泡泡,嘴巴和腿的动静停了约有二十秒。我还以为她要消停了,没想到她突然大力地用脚一下下几乎是在踹我的椅子。 “搞坏了要赔的。”我瞪了她一眼。 她又笑了,一把拉住我的手。“走,去吃饭。”被她这么一搅和,我彻底没了读诗的兴致,就任由她拉着我一直走过西门天桥,那只手非常有力,还出了点汗。我就像街上蹦哒的小孩手中的气球,跌跌撞撞地跟在背后,手上的诗集也在我的裤缝边碰碰撞撞。 认识她还是在大一的时候,那时还是在蜀山的新校区,我还经常在图书馆里看专业课。只听“当啷”一声巨响,把我们所有人都吓了一激灵,是字筱雨的保温杯掉到了地上。我在心里暗自咒骂,不远处有个男的起身指着鼻子骂她。那时候的她和现在真可以说是判若两人。留着长发戴着厚边的黑框眼镜,一个劲地鞠躬道歉。但是那个男的丝毫没有原谅的意思,骂的越来越难听,我不耐烦了。 “人家也不是故意的,你别一直吵吵了行吗?别人还要自习呢。” 那个男的转过身寻找声音的来源,正好和我的目光相对。“关你什么事?” 我嘴角轻笑了下。“我的意思是,你别大喊大叫了。” “关你什么事!” 我腾地站起身,比他高了半个头,用手指着他。 “我让你别叫了。” “关你什么事!” 过了这么久,现在想来,应该是他那天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或者说神经衰弱之类的。不过那时的我对这些不可理喻的和日常生活很不和谐的人和事是极其厌烦的、零容忍的。就在他的手把我向后推之后,我揪着他的领子狠狠给他来了两拳,那一瞬间四周突然生长出五十双手,把我摁到辅导员的办公室里,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很长时间我都没去图书馆,她在同一个座位等了我一周才抓住我。 我们来到一家做日式咖喱饭和寿司的小门店,有段时间我很喜欢吃这里的咖喱饭,吃的盘子跟狗舔的一样——用我妈的话说。不过我吃饭不剩一粒米是有很深的历史渊源的,关于这个我现在不太想谈。以前晚上我还会偶尔来这里打包寿司,过了一个学期这里就不做寿司了,我猜是那道后厨帘子里藏着的日本人走了,但是没有向店员确认过。 我们坐在离门最远的座位,只有零零碎碎四五个人吃着饭,有对情侣一起在看着平板里的电视剧。 “你吃什么。”她扫了菜单的二维码,两根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滑着。 “不吃。” 我往真皮椅背靠了靠,把诗集放到旁边的椅子上。 “咖喱饭?” “吃不下了。” “那你过来干什么?” “不是你把我拽过来的吗?” 她不说话了,看向冷藏饮料柜。 “喝点?” 我想了想。 “来听可乐吧,百事的。” “自己拿去。” 我往喉咙里猛猛灌了一口冰镇可乐,直到喉咙发痛。她这时候已经点完餐了,双肘撑在桌上,两手托着下巴撅起嘴看着我,她的口红里反射着吊顶昏昏的灯光。桌椅和装潢都是深深的咖啡色,收银台的女记账员用圆珠笔在笔记本上写个不停。 “你猜我点了什么。”她歪过头吐掉口香糖。 “不知道。” “咖喱猪排饭。” “你不是不爱吃咖喱吗?” “被你感染的呗。” 我又喝了一口可乐。可乐,我本来是喜欢可口的,因为我姐喜欢百事的,小时候叫我出去跑腿买可乐一直要我买百事,久而久之,我也喜欢上百事可乐了。在我看来,可口糖更多一点,百事气更多一点。而听装的比瓶装的味道要更好:听装隔光性和密封性要更胜一筹,而且倒下来的时候总是先接触舌尖的味蕾。这样的话,瓶装除了量大在我眼中就一无是处了。但是冰镇的重要性要凌驾在所有其它影响因素之上,冰镇的瓶装汽水对常温的听装汽水的压制力还是绰绰有余的。 “国庆回家吗?” “回去吧,应该。” “别回去了呗。” “干嘛?” “我家里人都出差了,一个人呆在学校,很无聊的。” “So?” “Stay with me.(留下来陪我。)”她粲然一笑。 我忘了她是英语专业的了,要命。 “我要回老家找点灵感写诗。” “什么蹩脚的理由啊?”她夸张地笑了笑,然后把身子凑过来,轻声说:“哎,我身上就找不到诗意吗?” 我的目光在她圆圆的额头和不怀好意的嘴角上扫了扫。“有诗意。” “什么诗意?”她对我的眼睛吹了口热气。 “‘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意。” “那就是很温柔喽?” “不知道,也许吧。” 这时她的咖喱饭来了,她重又坐好,拿起勺子分割着半边米饭,上面缀着海苔,像雪坡上残存的几棵草苗。 她不再说话,舀了一大勺饭大口咀嚼着。看她鼓鼓的两腮,我幻想这人如果是在宝可梦世界里,怎么着也是个稀有品种。神兽也许高攀不起,但最次也得是闪光宝可梦。她的姓氏也很有意思,她姓“字”。不知道云南有哪个地方的人姓“字”,不过对她倒是挺合适。想到这里,我嘴角微微上扬。 她眼珠斜过来瞪了我一眼,咀嚼着,头却没有动,依然保持着刚刚朝门外看的姿势。随后翻了个白眼,眼珠骨碌碌转了一圈,又回到原位,看我身后熙攘的门外行人。 “我吃不下了。” “起码把猪排吃完吧?”她根本没吃多少。 她盯着盘子,两手一托,平移到我前面。 “你吃。” 我陷入了艰难的抉择。原则上我对别人吃过喝过的东西是极度抵触的,但是每当我看到食堂每天大把大把浪费的、有些甚至是几乎没动过的食物时,心里就会痛的不得了。我那时就会很希望自己是一个吃不起饭的流浪汉,或者是流浪狗,可以在别人面前很自然地吃掉这些被浪费的食物,最好还有一个巨大的胃。 小时候吃饭常常会洒米粒到衣服上,跑到院子里玩的时候,有一只跟我差不多高的大公鸡,老是追着我啄,把我啄哭过好几回。后来我就再也不敢把饭搞的乱洒了,碗里也从来不剩下一粒饭。那只大公鸡也早早不见了,但是我还是怕大公鸡。有次跟着妈妈去镇上接初中的姐姐放学时,我又看到了一只大公鸡,我赶紧躲到妈妈腿后,用手指着那个可怕的影子。我妈笑着摸摸我的头说:“这鸡不认得你,它不会啄你的。”我于是半信半疑,脑子里想到了好多电视里宣传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口号和标语,试探着朝它迈出步子,伸出一只代表友谊的手。结果那公鸡看到我就像发疯一样冲锋,对我狠狠地啄,我撒开手没命的跑,我妈笑的站不起来。 等我长大了,再也没有鸡敢在我面前嚣张了。我也吃过不少鸡:红烧鸡、口水鸡、烤鸡、炖鸡汤等等,好像是完成天经地义的复仇。看着那吃了小半的米饭、几乎是完好如初的咖喱汤汁,以及剩下三分之二的炸猪排——我突然觉得这是炸鸡排。本来二者看上去也没有太大差异,在这店里价格也差不多。 我于是拿起勺子吃了起来。尽管我中午吃过了,可吃的是炒面,炒面是不管饱的,我完全能吃掉这盘饭。 字筱雨看我思索半天、忽然茅塞顿开般抓起勺子的样子,身子后靠着放肆地笑了,又把紫菜蛋汤递过来。 “我就知道你没吃,还特意给你留了猪排。”她又把脸凑过来,我暂时才注意到她左眼角边有一颗泪痣。“其实我中午吃过了。” 她现在还很得意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更不会对她说我刚刚想到老初中前的那只大公鸡了,她也不会信。我只是用勺子把汤汁淋到饭上,刮着盘面发出“咔咔”的摩擦声,直至我把最后两粒米送进嘴里。 “饿死鬼投胎啊?”她眼里闪着有趣的光。 “大概吧。” “就这么说定了啊,你国庆留下来陪我,我请你看电影。” “我没答应你啊。” “你吃了我的咖喱饭啊。” 我语塞了。 “所以你要陪我。” “你不是要拿快递吗?我帮你拿,抵消掉好吧? “就一个手机壳而已。” 我心情复杂。哎,怎么说呢? “算了,祖宗,别逗我了。” “好啊,那你帮我个忙呗。” “什么忙?” “做我对象吧。”她一下子做作地端坐好,颔首抬眼与我对视,舌头在牙齿上轻轻摩擦。“家里人催的很紧的。” “那未必就得找我,我家里人一点不急。” 她重重在身旁的椅子垫上砸了一下,幸好我的诗集不在上面。 “你这个人到底解不解风情啊?” 我知道“不解风情”,但是能不能用“解不解风情”呢?就像“知不知好歹”一样?好像没见人用过吧,语法是可以这样的吗? “喂,讲话。” “什么?”我觉得应该是不能的,“解不解”太奇怪了。 “你说呢?” 我沉默了,她要我说什么? “烦死了,不理你了。”她把椅子一下拉开,大步流星走了出去,脸上生气的表情幼稚极了。 “快递还…” 她的马丁靴踩的“啪嗒啪嗒”响,两只手戴上了头戴耳机,里面真的在放歌吗?她的背影很快消失。我拿上诗集,出了门,准备上天桥回去的时候在人群中找了她一下。我以为她会等我的目光或者追上去道歉什么的,虽然我也不知道要道什么歉。但她头也不回,只是走路慢了些,两臂摆动的幅度也变得很小,我在原地站了几秒,回宿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