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战国之我帮秦国逆袭了

第22章 赵参军登场!

  “太好了牧之!就按你说的来,栈道还有三天完工,我现在就去集合军士队伍,牧之你立刻把事情都安排下去。”   栎阳令是个真正的行动派,很快便把守卫营地的军士集结起来了,乱七八糟站了一片,不多不少,一共就40个人,除了三四个老兵以外,都是些新兵蛋子。   说实话,有点少,而且训练不足,情况比赵牧之设想的还要糟糕。   “没办法,大部队都上前线了,现在的队伍还是我精挑细选之后的,”栎阳令看着赵牧之为难的表情,无奈地说。   “没事,”赵牧之摇了摇头,问:“我能不能和兄弟们说两句?”   “当然可以,”栎阳令转身向军士们大声道:“兄弟们,赵先生要和大家说几句话,大家注意听!”   “不是什么赵先生,大家直接叫我名字赵牧之就可以,应该很多人都认识我了,我还给咱们不少兄弟看过伤来着。”赵牧之大声道:“兄弟们知道接下来咱们的任务了嘛?”   “知道,”“知道了,”军士们七嘴八舌地说。   “没错,东边在打仗,现在粮草供应不上,我知道你们自己就有秦人在东边和国君一起与魏国作战,而我们在这里修栈道就是要把南边的粮草运上来。“   赵牧之接着大声说:”但是现在,有一群魏国间谍,他们潜入秦国,想把栈道烧了,让粮食运不过来,让前线大军无粮可用,到时候魏国大军长驱直入攻破栎阳城灭掉秦国,大家觉得能这样嘛?”   “不能!不能!不能!”   “说的好!”赵牧之高声道:“有骨气!但是我提前告诉你们,魏国间谍,个顶个的厉害,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不然也不能远走他乡深入敌后干这些掉脑袋的买卖,我告诉你们,他们几天后就来了,你们怕不怕?”   军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一个老兵高声喊道:“怕个鸟,这是秦国的地盘,还能让他们好好回去?来多少我们杀多少!”   “对!来多少杀多少!”众人齐声呐喊起来。   “好!很有精神!要的就是这股子精气神儿。”赵牧之笑道:“这次,我们的任务就是坚守营地,只要能守到粮队回来,就是我们的胜利!栎阳令和我会和大家并肩作战,众将士务必听从指挥,我保证大家都能活下来!”   “属下愿听调遣!”众人齐声发吼。   “好!这才是我大秦锐士!”栎阳令的情绪也上来了:“我现在宣布,赵公子正式接任我军行军参军,负责参谋军务!接下来赵参军要给大家分配任务,大家务必听从赵参军指挥!到时候一开打,所有人,包括我,都要听找参军指挥,叫你们往前就往前,叫后退就后退,依令行动的有赏,不听指挥的定斩不饶!听明白了没有?”   “是!大人!”   栎阳令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示意赵牧之继续安排。   一瞬间,变成参军了,唉。   “现在我要说一下接下来的部署。”赵牧之大声问道:“之前上过战场的举手!”   只有七八个人稀稀拉拉举起了手,赵牧之一看,都是之前的老兵了,有几个还来找自己治过伤。   “很好,你们几个出列!”   几人分别从人群中走出,在队伍前面站成一横排,一共4个人。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小队长了,我问你们,有当过侦察兵,也就是探子的吗?”   有一个老兵举手:“我干过赵参军。”,是之前找自己治过伤的老穆。   “好!你干过个屁!以后不要连着说!你以后就是侦察小队的小队长了,我会给你三个人,你要负责把他们给我教会,都能成为独当一面的侦察兵,你们必须是整个不对的眼睛和耳朵,要把所有你们能打探到的东西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诉我,明白吗?”赵牧之大声问道。   “明白!”老穆从军十几年了,年轻的时候就是当探马的,后来岁数大了,被派到栎阳城衙门来守门,现在又有机会上阵杀敌,手都激动的颤抖了。   赵牧之扭头对着剩下的人问:“有人曾经做过木匠石匠修补匠的吗?”   “参军大人,我学过木工!在家是给人打家具的!”   “参军大人,我在家给别人盖房子!”   有两个人举手喊道。   “很好!”赵牧之心想,太好了,还好秦国是全民皆兵,大家平时不打仗的时候在家里都是有别的工作的,   “你们两个各领一个小分队,每队我给你们9个人,包括你们一共20人,就叫做工兵一队和工兵二队,负责给营地加固防御工事,我会先把方法交给你们,你们必须教会自己的手下,给我把营地武装的严严实实的,听到了嘛?”   “听到了!”   “嗯,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黑蛋!”“我叫江俊!”   “都是什么鬼名字?黑蛋,你就是工兵一队的队长,江俊是你二队队长!”   赵牧之吐槽道,众人大笑,赵牧之一瞪眼,笑声戛然而止。   “还有没有人之前当过猎人的?”   “俺当过,俺和爹经常上山打猎。”排在后面的一个新兵蛋子举手道。   “可以,你出来!”   新兵战战兢兢从人群中挤出来到前面,站在了几个老兵队伍的最后,看样子,和自己的年纪差不多。   “你叫什么名字?”   “俺叫林甲。”   “最大打过什么野兽?”   “最大打过黑熊,”   “你能打熊?”   “嗯,大人,您不信,回头给你看看俺爹的熊皮大衣。”   “哈哈,好啊,我信你,林甲,你现在就是特务小分队的队长了,我也会给你5个人,你要发挥你的特长,在咱们营地周边的林子里,给我多多布置陷阱,就照着给熊的规格对待,让敌人踩上就死的那种,明白吗?”   “明白,参军大人!”   “很好!”   最后,赵牧之又大声问道:“有谁觉得自己打架最牛逼的?”   最后一个老兵举了手,赵牧之刚才就注意到他了,中年大汉,肌肉壮实,脸上还有一条从左到右横贯鼻梁的刀疤,非常可怖。   “你叫什么名字?”   “大人,我叫项穷。”   “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开赌场的。”   “啥?开赌场的你怎么来这了?”   “要债,出了人命,进了大牢,本来是斩刑,后被送到军营就当了兵。”   栎阳令凑过来,低声在赵牧之耳边说:“秦国连年打仗,男丁少,所以会把牢里的犯人也拉出来当兵。”   明白了,这不就是古代黑社会么,不过当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项穷,你是楚国人吗?”赵牧之问,   “是的,我在楚国出生,小时候娘死了,被爹被卖到秦国,大人怎么知道?”   “猜的,我认识的不少姓项的,都是楚国人”赵牧之笑道,“你说你很能打?”   “你这样的差不多能打5个吧。”   “大胆!项穷你怎么和参军说话?”栎阳令生气地就要招呼左右把项穷拿下。   “哈哈,不必不必,有本事的人一般都比较傲,你只要有真本事,我自然尊重你,好项穷,就你这态度,我喜欢!”   赵牧之阴险地笑了笑,然后说道:“我现在请你做猛攻队的队长,给你9个人,同时兼任整只部队的总队长,这几天,我要你狠狠地操练这只部队,把你最狠毒,最阴险,最断子绝孙的招数都拿出来,我要咱们这只部队在对上敌人的时候,都能像你一样,听明白了嘛?”   所有人听了,都惊讶合不拢嘴,众人一阵交头接耳。   项穷也好像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愣在了原地。   “项穷!你听到了没有?到底敢不敢接?”赵牧之喝道。   “项穷敢接!”项穷回过神来,激动的双手发抖,不知道该怎么说,突然往地上一跪,脑袋“Duang”的一声磕在地上,用颤抖的声音说:“项穷定然不负使命,谨遵公子差遣!”   “好,我也希望大家都明白,现在形势危机,我要的是一支能跟敌人玩命的,无所顾忌的部队,我会把我会的都拿出来训练你们,从此以后,你们不是人,你们就是机器,是只听从命令的战争机器,你所依靠的只有你的武器和同袍,所以,听从指挥,爱惜同袍,不抛弃,不放弃,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之前一直听黑老四这个号子,现在终于轮到自己喊了,还真过瘾,赵牧之心想。   “愿听参军大人调遣!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众人齐声发喊,连栎阳令和赢诗雨都跟着喊了起来,喊声震动山林,仿佛千军万马。   然后赵牧之又仔细询问了每一个军士的情况,按照各自所擅长的东西分配到了不同的小分队,整个部队就安排好了。   栎阳令见安排妥当,情绪也上来了,非要给大家“补充两句,”还顺便忆苦思甜,回忆了自己做陷阵士时候的种种壮举,最后咬牙切齿地说:“魏国欺我太甚,我这次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把这帮畜生都赶回去。”   工作部署完毕,赵牧之立刻宣布,各个小分队抓紧时间去做自己的事,侦察队外出侦察,工兵队负责加固工事,特务队出去埋设陷阱,猛攻队负责营地守卫,由赵牧之定好各队每日的指标,完不成不能吃饭。完成后就开始在项穷的带领下训练攻杀技巧,整个团队像个战争机器一样迅速运转了起来,赵牧之就和栎阳令一起四处巡视,现场指出大家需要改进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赵牧之还教了大家一首歌,名字叫“团结就是力量”,吃饭的时候各个小队要拉歌,还要比武,忙的不亦乐乎。   “这就是你说的不擅长调兵遣将?”赢诗雨拿着半个大饼,一边吃一边问赵牧之,   “我看以后也不要问你行不行,直接用鞭子抽着你走,你干的比谁都好。”   两人正坐在营地的篝火边吃晚饭,边上坐着除了侦察队以外其他所有的军士,正组成一个个方阵唱《团结就是力量》。   “这还不都是被逼出来的么?我就是一个小小商人,怎么就当上行军参军了呢?想想也挺奇怪的,”赵牧之狠狠啃一口大饼:“前两天我和黑老四还去城门口给将士们送行,回去的时候还想着要做点什么活儿才能让商社运转起来呢,结果。”   “结果怎么样?”赢诗雨抬头追问。   “结果我回到商社就被你抓着领子打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上了你的贼床!”   “什么?”   “上了你的贼船!搞到最后,我自己也得上阵玩儿命了,写话本都不敢这么写的!”赵牧之把大饼一口塞进嘴里,结果被噎住了,赢诗雨赶忙递过来水壶,赵牧之“顿顿顿”猛喝一通才灌下去。   “是我让你的生命有意义了,不是吗?”赢诗雨笑道。   “你倒是大言不惭,都没问过我愿不愿意,就强行给我的生命增加意义。”   “那你愿不愿意?”赢诗雨侧过脸,篝火的火光照在小脸上,显得明艳动人。   “原来是不愿意的,不过现在呢,”赵牧之拉了个长音。   “快说,现在怎么样?”   “我愿意的不得了啊!”哈哈哈,赵牧之笑道。   周围人看到赵牧之对着公主哈哈大笑,公主一脸嗔怒,都是嘻嘻一笑,了然于胸的表情,平时大家喜欢围着赵牧之坐,但是公主在的时候,都主动给这两人留出空间,没有人敢去凑热闹了。   “对了,你今天教他们的叫什么?军体拳?”   “对,之前我一个老师教我的防身术,我改为适合上战场的功夫教给了项穷,他带大家练。”赵牧之心说,其实是军训的时候学的,没想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看着篝火的跳动,听着军士们唱歌,仿佛时间都变得慢了。   “老王说后天应该就能通路了,手推车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到时候路一通,我就走了,”赢诗雨看着篝火说。   “好,那时候我恐怕得和林甲他们在营地外面布置陷阱,恐怕没法来送你了。”   “不用送,很快就回来的。”   “好,你注意保护自己。”   “你也是。”   “对了,这个借给你。”赢诗雨说着,将腰间佩刀解下,递给赵牧之:“不是给你,要还的啊!”   “不需要,我又不会用刀,拿着它干什么,还是你拿着比较好。”   “我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赢诗雨举着刀跺脚怒道。   “好吧好吧,那你拿着我的匕首,一样得还我的啊。”   赵牧之伸手把赢诗雨的刀拔出,只见刀锋如秋水般清澈,发出蓝色的光芒,刀身线条流畅,古朴的纹饰仿佛诉说着千年的历史。握柄处的雕刻精美,既有实用性又不失美感,设计简约而不失典雅,仿佛一件艺术品,不由叹道:“真是把好刀!”   赢诗雨把匕首也拔了出来,只见小匕首似乎历经沧桑,刀刃上布满了锈迹,显得斑驳不堪。刀身上有几处明显的缺口,仿佛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碰撞。握柄处的皮革已经磨损,露出了里面的木质结构,整体看起来破旧不堪,仿佛随时都会散架。不由脱口而出:“这是什么破玩意儿!”   “额,这是我的宝贝,我给它起名叫流星蝴蝶剑,”赵牧之道:“你知道的,我又没什么武功,平时就这么个小匕首防身,也好久没有用过了。”   “什么流行蝴蝶的?武器要保养的!你从来都没有磨过刀上过油嘛?”   “啊?武器还要擦油?”   “废话!赵牧之我真看不懂你,明明别的懂很多,怎么这些地方什么都不知道?!经常杀人的都知道,刀归鞘时要摸一层薄薄的油防止生锈的!”   “我又不经常杀人,顶多杀个鸡宰个鱼,我懂这些干什么啊。”赵牧之无奈道。   “算了算了,我一会儿让人把匕首磨一下,真的是,还好跟你换了,否则你就带这么一把匕首上战场,还不如不要带武器了,至少会让敌人误以为你是被迫卷入战斗的路人。”赢诗雨都气乐了。“还起了个什么流星蝴蝶剑的名字,这世界上真的有人给自己的武器起这么长的名字吗?”   不过,发现赵牧之也不是完人,有的时候幼稚的可怕,心里反而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