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神探:从零开始扬名洛杉矶

第11章 日记

  下午三点十七分。   茱莉娅把车停进1124号的车道。   “到家了。”   茱莉娅熄火,转头对范希尔微笑。   她的笑容很完美,眼角弯起恰到好处的弧度,嘴唇上扬的幅度既显得开心又不夸张。   “嗯。”   范希尔解开安全带,推门下车。   十月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暖但不燥热。   他站在车道上,深吸一口气。   空气里有青草刚割过的味道,邻居家在烤汉堡,炭火和肉香飘过来,还有远处街道上孩童玩耍的笑声。   平凡,普通,中产家庭的午后。   茱莉娅从后备箱拿出旅行袋,走过来很自然地挽住范希尔的手臂。   “小心台阶。”   她提醒,声音温柔。   两人走上三步台阶,来到正门前。   茱莉娅掏出钥匙,一串普通的钥匙,挂着一个银色的小铃铛吊坠,插入锁孔。   咔嗒。   门打开。   “你先坐,我去放东西。”   茱莉娅松开手,提着旅行袋走向楼梯。   范希尔站在玄关,目光缓缓扫过客厅,虽然之前看过,但忍不住重新打量起来。   空间很大。   开放式布局。   客厅、餐厅、厨房连成一体,挑高约四米,显得开阔。   家具是典型的美式风格:深棕色皮质沙发,玻璃茶几,电视柜上摆着一台32英寸的CRT电视。   墙上挂着几幅风景画,都是印刷品,没什么特色。   整体感觉是...   普通。   普通到像是从家居杂志上直接复制下来的样板间,没有任何个人痕迹。   没有照片墙,没有旅行纪念品,没有随意摆放的书或杂志。   茶几上除了一盆塑料绿植,空空如也。   电视柜的抽屉全部关紧,缝隙对齐。   范希尔走到沙发旁,手指轻轻拂过皮质表面。   一尘不染。   他又走到餐厅,长条形餐桌能坐六个人,但只有两把椅子摆在常规位置。   桌面光滑如镜,倒映着天花板上的吊灯。   厨房是L型布局,不锈钢水槽擦得锃亮,炉灶干净得像从未使用过。   冰箱是双门的,白色,侧面贴着一张便利贴。   范希尔走过去看。   便利贴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牛奶、鸡蛋、面包”,后面打了勾。   最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记得买花。”   是茱莉娅的字。   他拉开冰箱门。   里面整齐得可怕:牛奶在左侧门架,鸡蛋在专用盒里,面包用密封袋装好放在中层。   蔬菜按种类分区,肉类用保鲜膜包好贴上标签。   甚至连调味品都排列成一条直线,标签朝外。   这不是正常家庭的冰箱。   这是强迫症患者的冰箱。   或者说,是某个需要严格控制生活细节、避免留下任何破绽的人的冰箱。   范希尔关上冰箱门,转身看向楼梯。   茱莉娅已经下来了,正站在楼梯口看着他。   她换了一身家居服:浅灰色棉质长裤,白色V领T恤,头发重新扎成低马尾。   这身打扮让她看起来更柔软,更像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   “在看什么?”   她问,声音轻柔。   “看看家里有没有变化。”   范希尔说,走向她。   “一周没回来,感觉有点陌生。”   茱莉娅笑了,伸手整理他衬衫的领子。   “家还是那个家。你先休息,我去准备晚餐。医生说你需要补充营养,炖牛肉!”   她转身走向厨房,脚步轻盈。   范希尔看着她走进厨房,开始从橱柜里取锅具,动作熟练而流畅。   完美的主妇。   他转身,慢慢走上楼梯。   楼梯是木质的,铺着米色地毯,踩上去几乎没有声音。   扶手擦得很干净,没有灰尘。   二楼有三间卧室和一间卫生间。   主卧在走廊尽头,门虚掩着。   范希尔推开门。   房间很大,约二十平米。   特大号大床摆在中央,铺着米色床单和同色系的被子。   床头柜有两个,左右各一,上面各有一盏台灯。   右侧床头柜上放着一本书,封面朝下。   范希尔走过去,拿起书。   《白鲸》,赫尔曼·梅尔维尔。   他翻开封面,扉页上有签名:“范希尔·康纳斯,2005年圣诞”。   他把书放回原处,看向整个房间。   衣柜是嵌入墙体的,占据整面墙。   范希尔走过去,拉开柜门。   左侧是他的衣服:警服、衬衫、牛仔裤、夹克,全部按颜色和类型分类悬挂。   右侧是茱莉娅的,裙子、上衣、裤子,同样整齐。   中间是抽屉。   他拉开第一个抽屉。   内衣,叠成标准方形,边角对齐。   第二个抽屉:袜子,卷成统一大小的球状,按颜色排列。   第三个...   范希尔停顿了一下。   这个抽屉里是一些杂物:手表、领带夹、几枚硬币、一把车钥匙、还有一个小铁盒。   他拿起铁盒,打开。   里面是几张收据:加油站、超市、餐厅。   时间都在三个月内。   最下面是一张照片。   范希尔抽出照片。   那是他和茱莉娅的合影,背景是海滩,两人都穿着休闲装,茱莉娅靠在他肩上,笑得灿烂。   他,或者说‘范希尔·康纳斯’,搂着她的腰,表情放松。   照片背面有一行字:“圣莫尼卡海滩,2006年7月15日”。   范希尔盯着照片里茱莉娅的脸。   她的笑容看起来那么真实,眼睛弯成月牙,嘴角的酒窝都露出来了。   如果只看照片,任谁都会觉得这是一对热恋中的新婚夫妻。   但现实是,她头顶有罪业白线。   范希尔把照片放回铁盒,关上抽屉。   他退出主卧,走向隔壁房间。   这间被用作书房。   推开门,一股淡淡的木头和纸张气味扑面而来。   房间不大,约十二平米。   一面墙是书柜,摆满了书:法律典籍、刑侦教材、小说、历史书。   书排列得很整齐,但能看出经常翻动的痕迹,有些书的书脊已经磨损。   书桌靠窗,是厚重的实木材质,上面摆着一台台式电脑,老式的CRT显示器,黑色机箱。   旁边有一个笔筒,里面插着几支笔、一把尺子、一把裁纸刀。   范希尔走到书桌前,坐下。   椅子是真皮的,坐垫已经有些凹陷,说明‘范希尔·康纳斯’经常坐在这里。   他打开电脑。   开机需要时间,风扇发出嗡嗡声。   趁着这个间隙,范希尔开始检查书桌抽屉。   第一个抽屉:文件。   税务记录、保险单、车辆登记证,全部用文件夹分类,标签清晰。   第二个抽屉:办公用品。   备用墨盒、打印纸、订书机、胶带。   第三个抽屉上了锁。   小型挂锁,黄铜材质,看起来很普通。   范希尔盯着锁看了几秒,然后起身走到书柜前。   他开始仔细检查每一本书。   先从最上层开始,从左到右,每一本都抽出来,翻看书页之间,检查书脊内侧,然后放回原处。   第三排,第七本。   《洛杉矶刑法典注释版》,厚如砖头。   范希尔翻开书。   发现中间被挖空了,挖出的空间里放着一把钥匙。   黄铜色,很小。   范希尔拿起钥匙,回到书桌前,插入抽屉的锁孔。   咔。   锁开了。   他拉开抽屉。   里面只有两样东西:一个黑色皮革笔记本,和一把格洛克19手枪。   范希尔先拿起手枪。   很沉,枪油的味道很淡,说明最近保养过。   他退出弹匣,满的,十五发9毫米子弹。   他重新装上弹匣,把枪放在桌上。   然后拿起笔记本。   黑色皮革封面已经有些磨损,边缘发白。   他翻开第一页。   没有名字,没有日期。   只有一行字,用印刷体大写字母写的:   “IF I’M DEAD,SHE DID IT.”   如果我死了,是她干的。   范希尔的心跳微微加快。   他翻到第二页。   这页开始是日记,但记录方式很特别:   不是连续的文字,而是要点式的记录,夹杂着符号和缩写。   “7/20:J晚归,23:47。说去超市,但袋子里只有牛奶。车里程数增加17英里。西木区到最近的Vons超市往返不超过5英里。”   “7/25:J接电话,去阳台。口型:’需要更多时间’。对方是谁?”   “8/3:浴室发现金发,长度2英寸。J的发长及肩。谁的?”   “8/15:J手腕有新淤青,说是健身房撞的。位置在尺骨侧,撞击不会形成那种淤青。更像是...格挡痕迹。”   “8/29:跟踪J。她去了威尔希尔一家咖啡馆,见了亚裔男性,40岁左右,穿西装。交谈15分钟。我进去时,对方已经离开。J说遇到老同学。说谎。”   “9/10:家里电话有窃听迹象。可能是我想多了,也可能不是。”   “9/22:书房感觉被动过。书的角度偏差2度。抽屉锁有划痕。她在查我。”   “10/1:如果必须,就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