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婆是个小哭包

第17章 要么赢,要么死!

  从何皎有各种证件中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千云买了两张初六早上去魔都的高铁票,而何皎的身份证号也的确真实有效。   晚上,吃过晚饭后,洗过澡上床,千云写了一会儿剧情,何皎则抱着他手机玩。   她可能是刷微博,也可能是看明星八卦,千云没管她,想着既然她有身份证,那买手机也该提上日程了。   时间来到11点左右,两人都困了,便熄灯睡觉。   ……   ……   再一次来到远古时代,千云很快适应,现在他还维持着蹲下取水洗脸的动作。   没有表现出异常,捧起清凉的河水浇在脸上,十分舒服。   站起来拿起石矛,跟上队伍开始搜索任何可以捕捉的猎物或者踪迹,这个事情需要耐心,冷静,细心,判断力和良好的五官与体能。   以现代人近乎半废体的体质和普遍的视力听力和嗅觉下降,绝对是干不了的。   还好千云的体质不错,也没有近视眼的问题,但其他方面就普普通通,所以一上午弯腰寻找的收获就是腰疼得直不起来。   一群人散得比较开,几乎看不到其他人,但大家不时会用鸟鸣来联系,一人有危险附近的人也能迅速支援。   千云一开始听不懂,后来大概猜到了什么意思。   也不复杂也就十九种叫声,代表十九种情况,他嘴很笨,只学会最简单的三种鸟鸣语言,就是,集合,危险,有大形猎物,三个情况,大概是够用了。   由于现在还没有发现大型野兽,所以更复杂用于指挥的鸟鸣还用不上。   千云搜寻了半个上午,最后在山集合的鸟鸣声中艰难直起腰,向山所在位置靠拢而去。   山在一个小平地上坐着等他们,在他屁股下是他一早上的收获,一只小羚羊。   其他人也或多或少都有收获,只有千云没有,两手空空的走回来。   千云环视所有人,手中都有猎物,最次都有人抓到一只两个拳头大的啮齿类小动物-—千云不认识那是什么鼠类。   顿时觉得羞愧脸红,有些颓唐的坐在地上,我果然是个废物…   其他人也发现了千云两手空空,但没有人责怪,更没有嘲笑,他们全都走上来,拉起千云。   然后一人拥抱了他一下,他们不会说加油,只能用行动表达意思,没关系,总会打到的。   千云闻着这群人身上两天没洗澡的汗臭,意外不觉得难闻,只觉得一股暖流涌入心间。   这些人不是朋友,也不是兄弟,只是生活在一个部落里,可天然存在紧密的关怀,一起出来经历生死,互帮互助,以命相守。   这种特殊的纽带是在现代社会体会不到的,千云以特殊的经历感受到了,并且为之感动。   不再颓废,振作起精神,这么多人都鼓励自己,如何能颓废下去!   不就是不懂狩猎嘛,总有我擅长的方面,现在只是摸索阶段,不急。   此时约莫九点半,一群人开始吃早饭,再次生火烤肉,吃下一块肉,这就是今年一半的食物了。   这时代物资匮乏,一天只吃两顿,上八九点钟时早餐,下午五六点钟时晚餐,连部落首领都只有两顿,无一例外。   下午一行人继续分散狩猎,千云继续弓着腰在林子里穿梭。   寻找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时来运转,他有了发现,他踩到了一坨粪便。   看这坨粪便的颜色呈青黑色,而且闻一闻还有点草香味,千云简直欣喜若狂,这肯定是只食草动物留下的,至于是什么他不能下结论,但不管怎么样这就是重大发现。   早就不嫌脏的他伸手捏捏粪便,居然还是温的,说明这只食草动物刚离开不久,就在附近。   可他不知道如何追踪猎物,这地名落叶很厚,完全看不到脚印,他毕竟没有经验,除开脚印这种明显的东西,其他线索没法分析。   无奈千云只能趴下,四肢着地,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快乐吃草的食草动物,猜测下一步会如何行动。   这办法管不管用且不说,他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就这样,千云学着食草动物,在丛林里穿梭,一直追寻半个小时后,他自己都觉得这想法很傻,打算放弃时,突然峰回路转了。   就在他不远处约七十米的地方,有一只体型很大的野牛在啃着一棵树的树皮,咀嚼得很香很认真。   千云大喜,连忙蹲下,防止被野牛看见让它逃走,然后缓慢的动作,一点点靠近着。   从距离七十米到六十米,五十米,三十米,十五米,十一米!   野牛已经近在咫尺,千云握着石矛,准备再凑近一点,冲上去刺死野牛。   但“咔嚓”一声,他踩断了一根藏在树叶下的枯枝,这动静瞬间引来野牛的注视,见有个人还离自己这么近,野牛受惊吓,立马拔腿就跑。   “卧槽!这还能让你跑了?!”   千云很不忿,老子辛辛苦苦这么久不能功亏一篑啊,这情况追肯定追不上,所以他直接举起长矛,如扔标枪一样朝着野牛扔去,没想到正中野牛大腿,长矛插进肉里,野牛疼得嚎叫一声,跑得更加快。   千云连忙发出代表有大型野兽的鸣叫声,让最近的东西过来帮忙,自己开始追击野牛。   野牛腿部受了重伤,血流不会停止,地上都是血迹,它的踪迹隐藏不了,接下来就是一场比拼耐力的追逐战而已。   偏偏人类进化出皮肤这个变态级别的器官,可以出汗散热,一次性跑几十近百里不停歇,诶,就说气不气吧?!   野牛可没有这功能,跑太久牛会自己把自己热死,这场比赛从牛受伤时千云就赢了。   不过他也不轻松,这头牛是真的能跑,拖着石矛都能跑十几里远,千云都累的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它才承受不住倒下,在地上痛苦哀嚎着。   “你跑啊,你怎么不跑了,知道我这十几里路是怎么过来的吗?”   千云一边说着,一边向野牛靠近,此刻全身上下都难受,追击途中,他被树根绊倒两次,膝盖皮都蹭掉了,身上也被草丛树枝划破无数小伤口,又疼又痒,不过都是值得的,第一次狩猎就独自一人打到一头牛,成就感简直爆棚。   他原本以为事件到这里就结束了,高高兴兴的要上前时,就感觉眼前一花,一个极速的黄色身影先一步冲到野牛面前。   待千云看清楚时,三魂直接去了两魂!   那是一只大老虎,体型与野牛相差无几,正死咬住野牛的脖子将其杀死。   这可不是在动物园看到的呆萌大猫咪,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嗜血猛兽!   千云直接吓得两腿发软,嘴不能言,拼命想逃跑,但腿就是挪不开一步,心里快急哭了!   而老虎也立马发现了三十多米外的千云,松开嘴,转过头来面向他,身子伏地,虎视眈眈,不断低吼着,随时会发起攻击的架势。   千云看到老虎比自己腰还粗的脖子,比自己胸膛还大的虎头,以及还在滴血的虎口,一股绝望升起来。   我命休矣!   老虎冰冷的眼神与千云对视着,猫科动物天性是谨慎的,所以老虎在观察面前这生物是否具备威胁,没有立即发动攻击。   这宝贵时间让千云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此时体内肾上腺素疯狂激增,调动全身细胞进入亢奋状态,激发一切潜能。   大脑在巨大压力下传出一种和折断一把干面条相似的声响,那是颅内毛细血管破裂的声音。   一瞬间,千云前所未有的镇静下来,也能重新控制身体了。   于是第一时间寻找武器,他立马取下一直背着的木弓,搭上箭簇努力瞄准眼前的老虎。   这次能不能活就全看这把弓箭了!   至于什么徒手打死老虎这种事情,除开堪称魔神的武松,任何人上去都是送人头的。   老虎这家伙,体重高达八九百斤,肌肉含量高达80%,普通人拿刀都只能捅破虎皮然后刀会夹在肌肉中。   它一根脚趾就能支撑起全身,一跃五米高,十米之远,一虎掌拍下来不死也没有反抗能力了。   对付这种野兽,第一选择是能跑就跑,第二选择是智取,第三才选择是硬刚,还得带上火枪和团队作战。   千云此时没有选择,他跑不了,也没条件智取,硬刚手中只有一把弓箭,距离老虎还不过三十多米,它三秒不到就能跃过来。   所以最多只有射一箭的机会,而今天以前,他从未练习过射箭,并且打游戏,当射手时操作最菜。   综合来说,他现在可以存活下去的概率四舍五入一下后,约等于零。   但千云却没有直接放弃抵抗,他想得是,就算今天他妈的葬身虎口,也要射它娘的一箭让它出出血才甘心!   他也没有任何侥幸心理,有一句话说得好。   当你身处绝境之时,不要想着有谁会从天而降拯救你,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赢,要么死!   千云现在脑子里没有任何杂念,那就是赢,不择手段的赢!   老虎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老虎,大脑飞速运转,观察着环境和老虎的身体。   现在他和老虎在一片林子里,四周近乎平地,没有灌木丛遮挡,高大的树木或许可以用来闪避。   老虎的动作牵动着全身遒劲有力的肌肉群,可以借此预判它会做出什么运动,希望它不会来个假动作欺骗自己。   这把弓箭的威力不足,不可能射穿老虎的肌肉群,那么只能射进老虎的喉咙或者眼睛,咽喉容易被下颚挡住,那么只能射入眼睛。   随即千云将箭头瞄准老虎的眼睛,可猛虎眼睛不过硬币大小,现在两者又相聚三十米远,况且老虎是活的它也会躲闪,对于第一次射箭的自己来说,想要一箭射中是痴人说梦。   所以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等老虎凑近距离,这样便容易射中。   第二个办法,现在射出一箭让老虎躲闪,自己乘机爬上左边这棵树,要在三秒内窜上五米高才不会跃起的老虎抓到,然后尽量往上爬。   但是老虎一样可以爬树,而且很会爬树,并且自己应该做不到三秒窜五米高,所以这只不过是死得慢一点而已。   相当于其实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等老虎奔跑途中由于惯性无法立即躲闪时,射到虎眼,才能争到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