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啸勤勤恳恳的跑完一天,客运量只有可怜的50个。 信仰值就更不用说了,大部分人都对他的治疗车厢没兴趣。 又到清早,又是开车的好时候。 “果然,始发站又没乘客。”楚啸叹了口气。 工作人员在为楚啸进行着最后的检查,马上就可以上路。 “轨道之神!我至高无上的轨道之神!”阿克尚由衷的臣服道,双膝跪地往火车里挪。 “嘟!!!!!”楚啸也看到了阿克尚,鸣笛回应了一下。 “哈哈哈哈!轨道之神!他还记得我!他没有忘记我这个奴仆!”阿克尚欣喜叫到。 胡渣子一家不知所措的跟在阿克尚身后。 “坏了,我现在感觉这小子有点疯,不会是癔症犯了吧。”胡渣子心有疑虑。 他也信了几十年宗教,却从没见过如此虔诚的。 所以他现在开始怀疑阿克尚的精神状态了。 阿克尚拉着几人,进了“治疗车厢” 时间仿佛在这里静止了一般,布置,氛围,和弥漫的气味,都和上次来一样。 当那节火车头展现在众人眼前时。 “砰”阿克尚重重磕头,整个人蜷在蒲团前“伟大的轨道之神,请您降下神迹,解救这位苦难的小姐吧。” 良久,没有反应。 落针可闻。 胡渣子瞟了一眼神祇,好像想起了什么,从行李中掏出贡品和供金,小心翼翼地摆在神祇前。 “额…轨道之神…请您降下神迹救救我的女儿吧!” 还是没有反应,好像上天都在嗤笑他们的卑微。 “这…”阿克尚不知所措的扫视四周。 胡渣子有些愠怒,眼神落寞望向阿克尚。 “不可能啊…轨道之神是真正睥睨我们平民的神,不可能啊!”阿克尚情绪有些激动。 “对!让小姑娘自己来蒲团前祈福,一定要虔诚!” 妮莎左右看看,见父亲也默许,便理了理沙丽,上前跪下。 “伟大的轨道之神,请治愈我的伤痛,让我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吧,草女叩首了”说着妮莎深深叩拜。 “叮!信仰值+1”楚啸听到系统提示音“不错不错,看来是真的虔诚。” “嘟!!!!”楚啸鸣笛响应道。 胡渣子和妮莎面面相觑,都有询问的意思。 “然后呢?你有什么感觉吗妮莎?”胡渣子迫切问道。 “好像…没感觉到什么…”妮莎说道。 突然,一道绿光从楚啸火车头射出,照在妮莎身上。 妮莎惊讶无比,她明显感觉身上一阵清凉,所有不能忍受的瘙痒都在渐渐褪去。 为了验证疗效,她缓缓解开衣襟。 楚啸“哼哧哼哧”的边跑边看着车厢里的情况。 “啊~不错啊,但是别用皮囊来贿赂真神”楚啸暗爽着。 妮莎解出自己丰腴的身体,迫不及待得展示给几人道:“快帮我看看,是不是消掉了?” 果不其然,原本遍布身体的湿疹此时连影子都看不到。 转了一圈,身上洁净如婴儿肌肤办。 “是啊妮子,你这会儿皮肤比荔枝都光滑。”胡渣子欣喜道。 随即向火车头神祇重重磕头: “伟大的轨道之神,我们一家的命运因你而改变。” “我们将永远服侍您,拥护您!” 几人心悦诚服,齐齐磕头如捣蒜。 “钉!信仰值+2” “原来是皮肤病,吓本神一跳。”楚啸怅然。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反正楚啸现在一天10个治疗名额也用不完。 所以就给娘俩都施法治好了。 常见的疾病,楚啸的初级治疗车厢基本上都能搞定。 而如果达到中级,就可以断肢重生,绝症也能治好。 如果是高级车厢,那更是夸张的能够起死回生。 楚啸注意到治疗车厢里还能发动诅咒类技能: “天怒:可指定车厢内一人,随机罹患一个疾病(死亡率低于1%)(100信仰值)” “那是很恶毒了。”楚啸暗想着。 不过楚啸既兑换不起,也暂时用不到。 胡渣子一家和阿克尚仍旧在地上跪着。 马上到了发车时间,他们不能逗留太久,最后扣头拜别楚啸。 “轨道之神,我将永远忠诚于您,只要我还活着便会定时参拜您。” 阿克尚虔诚道,楚啸很是受用。 10点客运量可以兑换一枚徽章,上面画有一节火车头的形象。 徽章可以给信徒们表达自己的信仰,在日后也可以成为楚啸施展神力的靶点。 “10点客运量我还是掏的出来的。”说着楚啸兑换了一枚徽章。 带有别针的木质原片片。 徽章悬浮在阿克尚眼前,像飘在空中的羽毛一样。 阿克尚惊诧不已,甚至不敢伸手去接。 瞪大了眼镜仔细观摩着这枚徽章;雕刻精致,做工细腻,泛着淡淡的木香味。 在看到轨道之神的刻章后,阿克尚明白这是神对他的鼓励。 双手举过头顶,恭恭敬敬的请下了胸章,戴在胸前。 “伟大的轨道之神,感谢您的恩赐。” 阿克尚开心到声音颤抖。 旁边的胡渣子大爷也被惊住,第一次见‘神力’这么赤裸裸展现出来的样子。 他已然在内心发誓要永远拥护楚啸。 “伟大的轨道之神,我也是您忠实的奴仆,能否也给予我这样的赏赐?”胡渣子胆怯的申请着。 楚啸实在舍不得10点客运量了,况且他也不确定胡渣子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信众。 良久,车厢里也没有反应,胡渣子落寞道:“伟大的轨道之神,时间会证明我的忠诚” 火车已经距离发车时间很近,几人拜别了楚啸。 贫民窟的人民没有休息的权利。即便今天发生了这样的好事,也还是要去拉活的。 妮莎母亲在贫民窟中的露天制衣厂工作,衣服来源往往是酒店,医院,由工人收取到这来。 妮莎还没出嫁,便在家中打理家务。 偶尔帮忙做些缝补的工作,也能多些收入。 阿克尚刚到这里,没有工作,身上还有几百卢比,是家里给他的支持。 坐在闷热的蓬屋中,阿克尚十分迷茫。 妮莎煮了一壶茶,端了一碗放在阿克尚面前。 大麦炒熟煮的茶,加了一些糖,便宜,口感还不错。 “阿克尚,你结婚了吗?”妮莎有些羞涩。 今天妮莎还特地打扮打扮,抹了唇釉,花了眼线,额中还用朱砂涂有一颗吉祥痣。 阿克尚从小腼腆老实,接受过几年公立教育,所以低着头有些羞涩。 “妮莎,我就是为了养家才来大城市闯荡的。”阿克尚没好意思说自己之前的情况。 妮莎眼中的失望转瞬即逝,转而问道:“那你将来什么打算?要不先让我父亲打听打听哪里还收小工。” 阿克尚犹豫着,他确实需要一份工作。 瞟过自己胸前的徽章,他心生一计。 “我要赚钱,也要为神传教,如果说一个工作能一举两得的话,那就最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