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我和舒焕昕的重逢像一场迟来的夏雨,把积压了两年的心事都浇得透亮。从南京路步行街的咖啡店出来,我们沿着黄浦江慢慢走,夕阳把江面染成一片金红,晚风带着水汽吹在脸上,凉丝丝的,却让心里的暖意更甚。她手里攥着那本我带给她的《三体》,书脊上的磨损痕迹在暮色里看得不太真切,却像一道连接过去的桥,把我们从各自的轨道重新拉回彼此身边。 “其实我高考前还去过一次老城区的巷子。”她忽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轻轻晃,“那时候模拟考刚结束,压力特别大,就想回去看看老槐树。结果走到你家楼下,看到你房间的灯亮着,窗帘拉得很严,不知道你在里面刷题还是在睡觉,就站在楼下看了十几分钟,直到你房间的灯灭了才走。” 我停下脚步,转头看她。她的侧脸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像小扇子一样。“我那时候可能在偷偷看科幻电影。”我笑着说,“你走之后,我把你推荐的那些科幻片都找来看了,虽然还是觉得有些剧情太烧脑,但看到里面的宇宙场景时,总会想起你跟我讲‘黑暗森林’时的样子。” 她也笑了,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真的吗?那你最喜欢哪一部?” “《星际穿越》吧。”我说,“里面那个爸爸为了女儿穿越时空的剧情,我看哭了。”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你居然会看哭?我还以为你对这种情感类的剧情不感兴趣呢。” “以前可能是,但现在觉得,不管是科幻还是爱情,只要里面有真心,就会很动人。”我说着,忽然想起她信里写的,偷偷听我分享的《卡农》,偷偷看我喜欢的爱情电影,心里忽然一阵发酸,“其实我也偷偷听过你分享的摇滚乐,那首《星辰》我循环了很久,后来甚至去查了那个乐队的所有资料,知道主唱以前是个工程师,和刘慈欣一样,都是把专业和热爱结合在一起的人。” 她的脚步顿了顿,转过头来,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你真的去查了?” “嗯。”我点点头,“那时候总觉得,多了解一点你的兴趣,就能离你近一点。哪怕那时候我们已经分开了。” 江面上的游船缓缓驶过,灯光在水面上投下晃动的光斑。我们站在江边,看着游船慢慢消失在夜色里,谁都没有说话,却觉得心里的某块地方被填得满满的。原来那些以为的错过,其实都藏着彼此的念念不忘;那些以为的疏远,不过是胆小的我们,用沉默编织的保护壳。 从那天起,我们开始频繁地见面。她实习的公司在JA区,每天下班之后,我都会坐地铁去接她。她公司楼下有一家很小的便利店,每次我都会在里面买两支冰棒,一支巧克力味的,一支草莓味的——就像当年在老槐树下那样。她总是会把巧克力味的抢过去,说:“我现在喜欢吃巧克力味的了,草莓味的留给你。” “你以前不是说巧克力味的太苦吗?”我问。 “人是会变的嘛。”她咬了一口冰棒,含糊不清地说,“就像你以前不喜欢科幻,现在也会看《星际穿越》看到哭一样。” 我们会一起在下班高峰期的地铁里挤着,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听着地铁报站的声音,偶尔会跟我吐槽实习时遇到的奇葩客户;我们会一起去公司附近的小吃街,她喜欢吃那里的烤冷面,每次都会加双倍的洋葱和香菜,我则会把自己碗里的香肠夹给她;我们会一起在周末的时候去逛书店,她还是喜欢在科幻区停留很久,拿起一本新书就舍不得放下,我则会在旁边的文学区逛,偶尔拿起一本爱情小说,她看到了就会凑过来,笑着问我:“这本书的男主角台词傻不傻?” 有一次,我们在书店里逛到很晚,出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我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肩膀上,她却坚持要跟我一起披。于是我们就共用一件外套,在小雨里慢慢走着,她的胳膊挽着我的胳膊,肩膀轻轻靠在一起,雨水打湿了我们的头发,却一点都不觉得冷。 “你说,我们现在这样,算不算弥补了高中时的遗憾?”她忽然问。 我转头看她,雨水在她的睫毛上凝成小小的水珠,像星星一样。“算吧。”我说,“但我觉得,现在这样比高中时更好。那时候我们都太胆小,现在终于敢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她点点头,把脑袋往我肩膀上靠得更紧了一些:“嗯,我也是这么觉得。以前总怕说错话,怕做错事,怕你觉得我很奇怪。现在才发现,原来你早就接受了我的所有奇怪。” 那天晚上,我送她回宿舍。她的宿舍在上海财经大学的校园里,离我的学校不远。走到宿舍楼下时,她忽然转过身,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盒子递给我:“这个给你。” 我接过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支钢笔,笔身上刻着“林默”两个字,字体娟秀,是她的笔迹。“这是我用第一个月的实习工资买的。”她说,“你以前不是说,想有一支刻着自己名字的钢笔吗?我记得你高中时总用一支很旧的钢笔,笔帽都快掉了。” 我的心里一阵温暖,握着钢笔的手忍不住有些颤抖。“谢谢你。”我说,“我一定会好好用它的。” “不用谢。”她笑了笑,“以后你写作业、写论文,都可以用它。看到它,就像看到我在你身边一样。” 我看着她,忽然鼓起勇气,伸手轻轻抱了抱她。她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即也伸出手,抱住了我。她的头发上带着雨水的清香,身上穿着我的外套,带着我的温度。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我们的心跳声,和远处传来的蝉鸣。 “开学见。”她在我耳边轻声说。 “开学见。”我点点头,松开她,“上去吧,早点休息。” 她点点头,转身走进了宿舍楼。我站在楼下,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才转身离开。手里握着那支钢笔,笔身还带着她手心的温度,心里像揣了一颗小太阳,温暖而明亮。 回到学校后,我把那支钢笔放在书桌的正中央。每天晚上,我都会用它写日记,记录下我和舒焕昕的点点滴滴——我们一起在江边看夕阳,一起在小吃街吃烤冷面,一起在书店里逛到很晚,一起在小雨里共用一件外套。那些琐碎的日常,因为有了她的存在,变得格外珍贵。 开学前的最后一个周末,我们一起去了复旦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的校园。复旦大学的校园很大,到处都是高大的梧桐树,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我们沿着校园里的小路慢慢走着,她忽然指着一栋教学楼说:“你看,那就是你们学校的图书馆,听说里面的藏书特别多,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那里看书。” “好啊。”我说,“不过你可能要早点去占座,听说靠窗的位置很抢手。” 她笑着说:“没关系,我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去图书馆占座,以后也可以帮你占一个。” 我们走到图书馆门口,看着里面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你说,大学四年会是什么样子?”她问。 “我不知道。”我说,“但我知道,有你在身边,一定会很美好。” 她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笑了笑:“嗯,我也是这么觉得。” 那天下午,我们在复旦大学的校园里逛了很久,从教学楼到操场,从图书馆到食堂,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坐在操场的看台上,看着远处的学生在跑步,听着他们的笑声和欢呼声,觉得青春真好,能和她一起度过这样的青春,真好。 “林默,”她忽然开口,“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我问。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我想在大学的时候,加入科幻社团。以前高中的时候,因为怕别人觉得我奇怪,一直不敢加入,现在想勇敢一点,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笑着说:“好啊,我支持你。如果有社团活动,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真的吗?”她眼睛一亮,“那太好了!我还担心你会觉得无聊呢。” “不会。”我说,“只要是和你一起,不管做什么,我都觉得很有趣。” 她的脸微微泛红,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其实我还想跟你一起去看一次‘极光’乐队的演唱会。上次在上海的演唱会,我们错过了,这次他们国庆的时候会在上海再开一场,我已经买好票了,想跟你一起去。” “好啊。”我毫不犹豫地答应,“这次我们一定不会再错过了。”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紧紧地靠在一起。我看着她的侧脸,心里忽然充满了感激——感激那个夏天的相遇,感激她的勇敢,感激我们没有错过彼此。我知道,大学四年,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我们,而我们,会一起去经历,一起去感受,一起把青春过得热气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