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巷深处有茉莉

三卷.四十九章

  搬家那天阳光很好,搬家公司的工人扛着纸箱在别墅里穿梭,贝贝抱着她那只半人高的兔子玩偶,指挥着“这个放客厅”“那个放卧室”,声音脆得像风铃。   我靠在岛台上看林珩给工人递水,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左肩的绷带被衣袖遮着,抬手时袖口绷紧,能看到绷带边缘露出的一点皮肤。   他转头时撞见我的目光,笑了笑,走过来帮我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累不累?去沙发上歇会儿。”   “不累。”   我摇摇头,视线落在客厅角落那个半开的纸箱上,里面是我的笔记本和几件旧衣服,搬家前我翻了很久,把画满迷宫的那本藏在了最底下,上面压着爷爷手抄的《诫子书》,姜正说爷爷不无辜时,我第一时间就想把这册子找出来,好像摸着它就能证明些什么。   青玉龙形佩被我放在了书架的最上方,藏在一个盒子里,显得比较隐秘。   林珩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蹲下身帮我把纸箱合上:“还有什么要整理的?我去弄。”   “没了。”   我按住他的手,指尖触到他掌心的薄茧,那是常年握笔和偶尔练拳磨出来的。   “伤员多歇会吧。”   贝贝抱着兔子跑过来,把玩偶塞进我怀里:“茉莉你看!林珩哥买的新地毯,毛茸茸的!”   她踩在客厅中央的米色地毯上,原地转了个圈,裙摆飞起来。   “以后我们可以在这吃火锅,看电影,熬夜赶论文!”   “不能再熬夜了,贝贝。”   我笑着捏她的脸。   贝贝吐了吐舌头,凑到我耳边小声说:“其实我哥说,最近不太平,让我跟紧你,但我觉得林珩哥在,肯定没事的。”   我心里一紧,摸了摸她的头:“别听你哥瞎操心,我们好好上课就行。”   话虽这么说,当晚收拾房间时,我还是在衣柜最深处腾出个角落,把那本笔记本塞了进去,刚合上柜门,手机就震了震,是条陌生短信,只有一张照片,画面里是朵染血的红玫瑰,花茎上缠着根细链,链坠是枚小小的银质钥匙。   没有发件人,没有文字。   我盯着照片看了很久,血色玫瑰,姜正说的那个组织。   林珩推门进来时,我正把手机倒扣在床头柜上,他手里端着杯热牛奶,蒸汽模糊了他的眉眼:“在忙什么?”   “整理书呢。”   我掀开被子往里挪了挪,他把牛奶递给我,在床边坐下,目光落在我扣着的手机上。   “谁的消息?”   他声音很轻,听不出情绪。   “平台推送。”   我喝了口牛奶,烫得舌尖发麻。   “推销的。”   他没再问,只是帮我把散落在枕头上的头发别到耳后:“今天搬过来,还习惯吗?”   “嗯。”   我点头,往他身边靠了靠,鼻尖蹭到他的颈窝,那里有淡淡的消毒水味,混着他身上惯有的烟草气息。   “就是……总觉得像偷来的日子。”   他的身体僵了一下,手臂收紧,把我圈在怀里:“茉莉,等处理完这些事,我们就离开这里,好不好?没有宋珩,没有林家,只有我们。”   我闭上眼,把脸埋在他胸口,他说的话略微有些幼稚,跟他平时身上那股成熟气息背道而驰,可姜正的短信像根刺,扎在我心里,他说我画的迷宫都通向远方,可真到了能走的时候,我走得掉吗?   “林珩。”   我闷声问。   “你现在在血色玫瑰,是什么等级?”   他的呼吸顿了顿,随即恢复平稳:“这个组织是我母亲成立的,目前是我舅舅接收,我.......没什么等级”   “没什么。”   我摇摇头,不敢告诉他姜正邀请我加入。   “就是……有些好奇,你舅舅他告诉我了。”   他没再追问,只是拍了拍我的背:“别想这些了。”   那夜我睡得很不安稳,总梦见自己站在迷宫中央,面前有两条路,一条通向一座的小岛,阳光灿烂,另一条被浓雾笼罩,路口摆着那朵染血的红玫瑰。   第二天醒来时,林珩已经去公司了,床头柜上放着温好的粥,旁边压着张便签:“中午回来陪你吃饭。”   贝贝还在睡懒觉,我轻手轻脚地去客厅倒水,路过玄关时,瞥见鞋柜上放着个陌生的快递盒,收件人是我,地址却不是这里,像是从市区寄来的。   拆盒子时,指尖有些发颤。里面没有信,只有个小小的丝绒盒子,打开一看,是枚银质钥匙,和短信里那朵玫瑰上的链坠一模一样。   盒子底下压着张纸条,字迹潦草,是姜正的手笔:   “周日下午三点,玫瑰庄园,来,我告诉你爷爷最后的秘密。”   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落在钥匙上,反射出刺眼的光,我捏着那枚钥匙,突然想起爷爷临终前攥着我的手的样子。   贝贝的闹钟响了,她揉着眼睛从卧室出来,看见我手里的钥匙,好奇地问:“茉莉,这是什么呀?好精致。”   我慌忙把钥匙塞进兜里,扯出个笑:“没什么,朋友送的小玩意。”   她蹦蹦跳跳地去洗漱,嘴里哼着昨天新学的歌,浑然不知那枚钥匙背后,藏着足以把我们所有人拖进深渊的暗涌。   我靠在玄关的墙上,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突然觉得那阳光有点假,像谁精心画的布景。而我们,都是布景里身不由己的演员。   手机又震了震,是林珩发来的消息:“收一下准备去上课了,宋朝夫妇会去接你们。”   我看着那行字,手指悬在屏幕上,终究还是没告诉他钥匙的事。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