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碗碰了一下。
我喝了口酒,辣得嗓子眼发紧。他看着我,说:
“你以后打算咋办?”
我想了想,说:“房子还在。”
“嗯。”
“装修完了,货架子也打了,招牌也做了,”我说,“就差货。”
他看着我,等我说下去。
我接着说:“阿建那边,钱还留着。他说等我出来,一块儿再去南方。”
他点了点头。
“那就去。”
我看着碗里的酒,看了半天,说:
“但不去石狮了。”
“去哪儿?”
我抬起头,看着他。
“去更远的地方。”
他没问更远是多远,就点了点头,把碗里的酒一口干了。
干完了,他说:
“我跟你一块儿去。”
我愣住了。
他看着我,那眼神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看我,眼里总带着点自嘲,带着点“咱就是个粗人”的自贬。现在,那眼神里啥也没有,就平平静静的,像一口井。
“那二十几封信烧了之后,”他说,“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啥事?”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暂时落魄,总有一天会恢复‘本该有的样子’,”他笑了笑,“但那样子,从来就没存在过。”
我没说话。
他接着说:“我就是我。种地的出身,农村的长相,这辈子也变不成城里人。但那又咋样?”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看着外头的月亮。
月光照在他身上,照着他那件旧军装,那条灰涤纶裤,那双麻绳绑着的黑皮鞋。
他背对着我,说:
“我想去南方看看。不是去找谁,不是去求谁,就是去看看。”
我也站起来,走到他身边。
两个人站在门口,看着月亮。
看了一会儿,我说:
“那就一起去。”
他转过头,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
他笑了。
那笑,跟我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没有自嘲,没有不甘,没有那种“我本该如何如何”的怨气。
就是笑。
干干净净的笑。
第二天一早,我去找了阿建。
他在家,正蹲在院子里擦那辆摩托车。看见我进来,他站起来,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一遍——从洗得发白的蓝布中山装,到裤腿上溅着的黄泥点子,到脚上那双解放鞋改的拖鞋。
打量完了,他伸出手,在我肩膀上拍了拍。
“出来了?”
“出来了。”
他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烟,递给我一根。
两个人蹲在院子里抽烟。
抽了两口,他说:“钱还留着呢。”
“我知道。”
“啥时候走?”
我想了想,说:“再过几天。”
他扭头看我。
“等个人。”
“等谁?”
我没回答,指了指他手里那张纸——那张去南方的线路图,三个月前我给他添了一笔的那个地方。
他低头看了看,抬起头,看着我。
“那个人,去这儿?”
我点了点头。
他把那张纸往地上一拍,说:“行,那就等。”
从阿建家出来,我去了刘衡那儿。
他还是蹲在院子里磨刀。看见我进来,他抬起头,说:
“又来了?”
“嗯。”
我在他旁边蹲下。
他继续磨刀,磨一会儿,用拇指肚蹭蹭刀刃。蹭完了,他说:
“听说你还要去南方?”
“嗯。”
“这回干啥?”
我想了想,说:“进货。”
他点了点头。
我又说:“还带个人。”
“谁?”
“陈旭东。”
他磨刀的手停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
然后继续磨。
磨完了,他把刀放下,看着我。
那眼神,我看不懂。
看了几秒,他说:
“你变了。”
我愣了一下。
“变啥了?”
他摇了摇头,说不上来。但他就那么看着我,看着看着,突然笑了。
他这人,平时不笑。一笑起来,那张脸看着怪吓人的,像庙里的金刚活了。
但他就是笑了。
笑完了,他站起来,进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块肉,用草绳系着,递给我。
“给你妈带去。”
我接过来。
他又说:“你那个房子,我给你看着呢。没人动。”
我点了点头,站起来,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在后头喊了一声:“哎!”
我回头。
他站在那儿,站在阳光下,站在那些挂着的肉、那些磨好的刀中间。膀大腰圆的一坨,系着那条胶皮围裙,围裙上还是有干了的血点子。
他说:“下次回来,给我带把好刀。”
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行。”
回到家,王桂芬正在院子里晒被子。
我把那块肉递给她,她接过去,看了看,说:
“刘衡给的?”
“嗯。”
她把肉收起来,继续晒被子。
我站在院子里,看着她。
她比以前更瘦了,更干了,像一棵被风吹了太多年晒干了水分的老白菜。但她晒被子的时候,还是会用手把被角抻平,一下一下的,抻得认认真真。
我走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来。
她没看我,继续晒被子。
晒完了,她站在那儿,背对着我,说:
“又要走?”
“嗯。”
她不说话了。
我蹲在那儿,看着她的背影。
看了很久,我开口了:
“妈,我以前……有个东西,压枕头底下压了三年。”
她没回头。
“每天晚上摸出来看一眼,看完再塞回去,”我说,“那东西,我撕了。撒风里了。”
她还是没回头。
我接着说:“但我撕了之后,才发现一件事。”
“啥事?”她问。
我说:“我一直觉得,只要有了城镇户口,就能变成城里人。但城里人不是那么变的。”
她转过身,看着我。
我蹲在那儿,抬头看着她。
阳光照在我们俩中间,照出两道影子,一道长的,一道短的,挨着。
她说:“那你变成啥了?”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她不说话了。
站了一会儿,她又转过身,继续晒被子。
我站起来,进了里屋。
倒在床上,盯着房顶上那些发黄的报纸。
它们还在。
那些招工启事,那些“城镇户口”,那些“全民合同制工人”,都还在。
我看着它们,看了很久。
然后我笑了。
把手伸到枕头底下——空的。
那支钢笔,那三个月前买的高级货,在里头的时候,让刘衡收走了。他说那是证据,得留着。后来案子判了,他说还我,我说不用了,你留着吧。
所以现在枕头底下啥也没有。
空的。
但我躺在那儿,觉得挺踏实。
傍晚的时候,有人敲门。
我去开门,是林小满。
她站在门口,穿着那件浅蓝色碎花衣裳,手里捧着那本书——《野菊花》。
“给你。”她说。
我接过来。
她说:“这本是送你的。上头……上头我写了字。”
我翻开。
扉页上,她用那笔一笔一划的字写着——
“给那个帮我把它带去南方的人。”
我抬起头,看着她。
她站在门口,站在夕阳里,脸上有点红。不知道是夕阳照的,还是别的什么。
她说:“听说你还要去南方?”
“嗯。”
她抿了抿嘴唇,把话在嘴里过了一遍筛子,然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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