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与玫瑰信

第十三章 游学

  于月的耳膜被强烈的鼓点般的心跳打搅,乱的像是浮在空中,什么也抓不住。   她听见自己已经变调的声音:“什么?”   周厌迟的额前碎发被汗水浸湿,少年抓人的五官放大在她面前。   周厌迟往后捋了下头发,不明显的勾唇:“没什么,我也喜欢雨天。”   “什么雨天?跟我好兄弟说什么呢?”卫焕很“有眼色”的跑来,伸手揽住周厌迟的肩膀。   然而“好兄弟”本人的表情似乎有点嫌弃,还带着一点威胁的意味。   “你不去广播站,来干什么?”周厌迟一字一顿,差点踹上去。   卫焕提到这个话题,耳根子都红了:“那什么,咱明天去镇上公园研学,我准备去蹭二班的车!”   周厌迟懒得搭理,推开他的手,走之前还拍了拍他的肩:“哦,那我祝你失败。”   不是。   这人怎么这样?这么记仇?不就打断你俩说话了嘛!   卫焕气的叫唤:“你给我收回去这句话,是不是好兄弟了你?”   于月微微叹气,关上了窗户,完全忽视他的话。   傻子。二班班主任是年级主任,去了也没好果子,于月如是暗骂。   果不其然,卫焕的消息很准,自习课齐芬就来宣布了这个好消息。   “准备好作文本,水,适当的零食,不允许带烟酒这种违禁物品。”齐芬唠叨着注意事项。   卫焕举手:“老师,咱班人多,能不能去别班借座位?”   齐芬一个粉笔头扔过去:“借也轮不着你去,我念一下去二班大巴的名单。”   “范晗晗,孙颖,卢洲,于月,周厌迟。”   是前五名。   卫焕无话可说,朝后给周厌迟这张乌鸦嘴竖了个国际友好手势。   周厌迟嗤笑,并不理会某人的不满。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温度高,热的冒烟。   一班大巴坐满之后还没发车,等着后面的几辆。   说是镇上,其实就是早些年刚刚开发出的城村交界地,人流量大,杂。   不过常见的商场和餐厅还是有的。   于月打着伞走去二班大巴。   一上车,几个人就自来熟的跟她聊上了。   于月一笑而过,朝后排去。   周厌迟本来是跟在她后面,正准备跟她并排坐一起,结果一眨眼,于月坐在另一个女孩子身边。   周厌迟:“……”浪费他大早上折腾发型。   苏衫是很典型的乖乖女,温柔,大方,内向而腼腆,浅笑着递给于月矿泉水:“你被分到这里来了?”   站在两排座位之间的范晗晗极不明显而目光幽深的盯着苏衫。   于月不动声色的往前探身挡去。   “怎么了?”周厌迟见她向自己靠拢,侧头问。   于月淡淡的看他发型。   周厌迟下一句话还没出口就听她不解风情的问:“你…能不能借我个笔,忘带了。”   研学都是要写感受的。   周厌迟面无表情:“哦。”   旁边的苏衫见状,抿了下唇抑制住笑容:“小月,你们俩很熟吗?”   于月接过笔就忘恩负义的撇清关系:“同桌。”   她也不知道自己最近怎么了,对于周厌迟的出现,她谈不上讨厌,也不敢去深究。   只是每当周围人提起他时,自己会一阵一阵的心虚无言。   是同学是朋友是借住。   其他的呢?她还想要什么?   周厌迟被二班男生围住一起打游戏,不怎么说话,偶尔发出单音节,但其他男生竟然也都配合他。   真是被他下降头了。   研学地的公园是旧朝古都遗址,绿化做的很到位,但人烟稀少,因为这里实在没什么娱乐项目,年轻人不来,老人也嫌这里阴气重不愿意逛。   于月很乐意看这种风景。   沉重,悠久,安静,尤其是绿柳半遮半掩着宫墙。   这是历史被赋予的无法想象的丰厚。   周厌迟不远不近跟在她身后,时不时确认她周围的环境,没问题之后才会跟别人搭腔。   苏衫落后几步,卫焕带着几个朋友叽叽喳喳的跟在身边,苏衫很小声的说:“真好。”   “什么?”卫焕一头雾水,帅脸上都是疑惑。   苏衫笑笑:“你觉不觉得,于月身边有个人能看着,挺好的。”   卫焕不解:“看着她干鸡毛?她能丢了?”   苏衫摇摇头,低头一晒:   于月这个人,身上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了。你永远摸不清她是在计划自救,还是企图自毁。   有一个人能看着她,成为她爱下去这个世界的理由,帮她稳固好摇摇欲坠的寄托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事情。   他们这边正吵吵着,于月已经独步逛到帝王故居。   年久的沉木散发好闻的气味,安静空旷的环境值得每一帧历史再现。   于月站在窗棂前,拿着手机拍了几张就放下,看不出在想什么,眉眼在光影衬托下愈发沉静温婉。   周厌迟靠在屋外滴水不漏的打发走朋友,踏进门槛的同时,他听见里面传来的声音。   “于月,我真的错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手里的矿泉水瓶霎时被捏扁。   三分钟前。   “于月?”一双球鞋进入视线。   于月下意识抬头,看见了近处的赵霄。   小麦色肌肤,五官还算立体,个子也高,扔在人群里能看得见但并不算出挑。   于月嫌恶的退后一步:“你来干什么?”   赵霄心里一股无名火没处发。分手这么久,于月根本没伤心过。   他是高一的时候通过晚会认识于月的。   新鲜感上头的时候,他也确确实实喜欢过她。   漂亮,自信,成绩好,这是每个人少年时期标配的女生。   追了三个月,于月压根不松口,直到他和于月纠缠时说了一句:“你现在不喜欢我,那我以后就安安静静陪着你。”   于月忽然答应了。   再然后,恋爱就这么谈上了。   一开始,荷尔蒙导致他每天都嘘寒问暖,兄弟们羡慕他好福气,感情闹得沸沸扬扬,也不是没有过青涩美好的回忆。   但后来于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没必要这么做,我们需要的是并肩考出去。   赵霄哪里听得进去?事实证明,他也不是配和她并肩的人。   恋爱半年,他时时刻刻想着腻歪,亲亲抱抱什么的肢体接触,但于月心如磐石,总是或直接或间接的躲过去,事后再重申她的观点。   没见过这么捂不热的女的。   新鲜感都是会被消磨的。   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赵霄在兄弟面前越来越没面子。   他忍受不了,恰逢梁莺上门。   他做出这个决定,自己觉得人之常情。   毕竟相比于高高在上不近人间烟火的聪明女人,这种漂亮有面子好接近的美人更合算。   可是,在一起之后,梁莺的风流债不断,也从没跟他走过心。   可能本性就是贱,得到就开始厌弃。   他又怀念于月,大方聪明,拿捏着似有似无的距离感,很让人欲罢不能。   所以他出现在这。   于月扶额:“咱俩已经翻篇了,别让我看见你,我就很感谢了。”   可能是被梁莺平常的矫情洗脑,他觉得于月这是撒娇生气:“真的不生气了好不好?我最喜欢的是你。”   周厌迟脚步顿住,眉眼冷淡。   于月快笑无语了:“你要是有病就去看病,你喜欢谁跟我没有关系懂吗?”   赵霄还欲纠缠。   突然。   “唰”一个矿泉水瓶擦着赵霄的耳边过去,正好投中了房屋内部的简易垃圾桶。   赵霄的耳后一阵凉风:“谁啊?”   周厌迟不紧不慢踩着话音走进来,连一个眼风都没分给赵霄,问于月:“走吧,换个地方。”   于月点头。   赵霄岂能愿意:“这是我们俩的事,你管什么?”   周厌迟像是听到什么笑话,喉间滚出几声短促的嗤笑,轻飘飘的视线带过垃圾桶,眼神阴沉的活似见鬼:“垃圾,就应该待在垃圾桶。”   他拽着于月手腕,头也不回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