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左边!快防住左边!”
“用力,没错,就是这样给我往死里打!打他!”
“解招啊,你在干什么!你他妈的会不会打?”
“锁住他,锁死!锁死!快锁死!不让让他动!”
“反手解锁,反击啊,傻逼!你他妈的会不会打”
“按住,往死按,别让他动,快打啊,按啊!”
......
简单到连防护栏都没有的圆形擂台上站着两个打得鼻青眼肿的人,擂台下两帮人在水泥地上喊骂得面红耳赤,不走到人群前,很难能看到在擂台前坐在黑色皮椅上翘着脚、喝着酒、抽着烟观看、还不忘辱骂嗤笑的几个富家公子。
在这烟酒气缭绕的废墟场子里,总是进行着各种见不得人的交易。
这里每天都有一帮熟悉的面孔在找寻新刺激。
富二代官二代的顽固子弟喜欢在这里寻找乐趣,这里的混混会每天按照他们的喜好和需求,找寻到愿意取悦他们的人。比如有人愿意签下生死状,进行一场场在死亡边缘徘徊的擂台赛,(对外说是正规擂台赛,其实就是毫无规则的生死架)以此来换得他们的欢心。比如自愿报名当他们的出气包,用承受暴力的方式解除他们不满的情绪,还有人不顾自身的伤口,直到游戏结束了才会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伤需要去医院抢救、包扎。
而这些人的自愿都源于金钱,因为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有人愿意出高价就有人甘愿承受高价带来的风险。
对此,王全志说:“夜晚听见的呼救声是最大最多的,但,有些呼救声却不需要被回应,那是世界的不公和不公在对抗。他们只想换取一个公平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可能只是得到努力活下去的资格,仅此而已。”
娜涵从门口走来,穿过人群斜眼看着这群人的狂欢和台上人的狼狈,她早已经习惯了,不,应该说是麻木了。在她走进这个地下室的三个月后就已经对不公的疼痛麻木了,所以这里的一举一动在她眼就是常态,是每天都在上演的剧情,没有丝毫的惊讶。
能让她引起情感共鸣的是“可怜”,可怜的人和可怜的自己,有人可怜得只剩下金钱,有人可怜得因为金钱不在乎生死,也有人可怜得只能选择自欺欺人。
这样的生活,让她已经认定了更适合自己的一生,自由、金钱、暴力、偏爱在给她无限的危机感时,也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娜涵从铁皮楼梯走到二层的卡座旁边:“全志哥。”
坐在卡座上的男人,一脸冷表情的把吸进肺里的烟从鼻子呼出来,看见娜涵走来,招手笑道:“来啦,坐!等他们结束了我们一起去吃宵夜。”
“好。”娜涵盘腿坐在单人的软皮沙发上,伸手拿起了桌上的万宝路香烟和打火机,抽出一根放在嘴里点燃深吸了一口,然后把香烟和打火机丢回桌上后,又拿起了桌上的啤酒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左手掐烟右手拿酒杯的动作早就刻在了娜涵的脑子里,从她开始接触这个圈子开始,烟酒生活成了这种场合的标配行头。
王全志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很明白这些人的生活有很小的一部分基于自己的决定,对富二代也好,对官二代也罢,他不作任何的评价和指责。与其说他是这里小有名气的小人物,不如说他是这里帮助老板赚钱的工具人,只要来往的人守住他定的规矩,别在这惹事生非,那拿钱做事就是他的经营原则。他说:“不打破原则最好的方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看见不得不看见的。”
擂台赛结束了,台上穿着黑色背心、满身血的男人以满堂彩的模样赢得了这次的擂台赛,他额头上的血从眼角划过,又从脸上落到咧着笑的嘴里。在场的人都知道,所有签了生死状的人都有机会赢得50万的奖金,前提是他必须得赢。
这50万的奖金分别是前来找乐子的富二代和官二代投注的,只要让他们开心,或许50万远远不止最终的奖金数额,前提是他们都开心。
当然,这些钱最终都会以各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回到他们的口袋,钱只是绕了一圈而已。
拼命地穷人依旧是穷人,玩世不恭的有钱人还是有钱人。
当晚,和王全志一起去宵夜的不只是娜涵,还有王全志的几个兄弟,这几个人里多数比娜涵还要早认识他,他们之间的感情用情同手足来形容也不为过。
但并不是每一个都认识娜涵,娜涵也不是每一个都认识。相互见过的面也就几次,而且娜涵也就除了王全志外,很少和别人有过多的交流。尤其是在娜涵刚遇见王全志那会,话几乎少到只剩下“嗯”和“好”。
全志哥拿起了桌上的菜单:“你来点菜,这个让猴子他们弄,快看看你想要吃什么?”顺势将菜单拿到了娜涵面前,晃了晃菜单,点点头示意。
“还是你点吧,我不会。”娜涵接着用热水烫洗碗筷杯子。
“好,那你放着吧,让他们弄就好。”王全志说。
“没事,就好了。”娜涵没有停手。
王全志见娜涵没停手,只要摇摇头开始点菜。
那晚他们聊着很多娜涵不知道的事,也聊起了娜涵和全志哥是怎么认识的。最先按耐不住好奇心、抛出疑问的是坐在娜涵对面的阿奇。
听说阿奇是全志哥在擂台上拉回来的兄弟。
阿奇因为母亲得癌的原因,需要一大笔医疗费,他就四处打听哪里赚钱快,最后打听场子每个月都有擂台赛,赢到的人可以获得很高的奖金。也因为自己有点武术方面的基础,就跑来打比赛,还没头没脑的和别人担保擂台赛能赢到总冠军,因此有很多人在他身上投注了不少钱。
在进入到半决赛后他就拿了20万。
后来遇到个比他还要强的对手和他对擂,他输掉比赛的当下,就有人冲到台上对他拳打脚踢,赌注的人死逼着他还下注的钱和他半决赛拿的20万,说不还钱就要弄废他的双脚双腿,然后丢到后面的废墟地里任由野狗啃咬。
他们还敢真的这样做,因为就有过一个女的被送达到东南亚的国家从妓,现在都不知道死活。
但阿奇的钱早就拿去给他母亲治病了,别说20万,背后欠的钱都不止这个数。他是硬生生被折磨了四天三夜,那会儿还是冬天,再加上场子的阴冷感,可以让人瞬间停止呼吸。
有一次还是王全志回到地下室,看见阿奇就穿着一条五分短裤被绑在地下室的柱子上,身上还有没结痂的伤口在冒着浓水。他实在是看不过眼就出面帮忙解决,不然,还没等他暴尸野外,就活活得被折磨死在场子里。
后来他母亲走后,阿奇就跑来投奔王全志,成为了全志哥的小跟班。王全志让他去考成考、他就去考成考,王全志让他少惹事,他就收敛了心性,总之,王全志让他干嘛,他就干嘛。他说:“全志哥从不会害兄弟,而且我这条命都是全志哥给的,全志哥可以随时要回去。”
后来,娜涵也问过王全志为什么会想着救阿奇,在地下室和他一样的人很多,都是被生活所迫,拿命赚钱的人。为什么偏偏是阿奇?全志哥也从来没正面回答过这个问题,不管是阿奇,还是其他兄弟,还是娜涵,他都是笑笑带过。
阿奇双手依靠在饭桌上,身子向前倾,眼神在全志哥和娜涵的身上来回试探,偶尔看看同桌的兄弟,最后鼓起勇气、试探性的问:“哥,你是怎么和娜涵认识的?怎么以前一直没听你提起过啊?”
王全志斜眼瞄了下坐在旁边的娜涵,又盯着阿奇:“少废话,不吃滚蛋。”
娜涵点完烟把火机放在桌上,吐了口长长的烟:“我是全志哥在马路上捡回家的,现在算算应该快十年了,他比我的亲哥哥还亲,我的事都归他管。”
“你胆子也真大,第一次见面就敢和我回家。”王全志看着他说。
“啊,那不是和我差不多,我也是全志哥从外面捡回家的,但是我是在超市偷东西被全志哥抓个正着,后来我和我妹妹都是被全志哥照顾长大,现在我们都长大了,可以帮全志哥做点什么,就会觉得很开心。”阿三说的妹妹叫韵梦,比娜涵小个2岁。和娜涵认识后总跟在娜涵的屁股后面转悠悠,就连兼职工作都要和娜涵黏在一起,就算不能在同一家公司,也要在同一个大厦。阿三他们总调侃说:这个妹妹是娜涵的妹妹,不是阿三的。
其实,圈子里的聚餐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都是和王全志一帮信得过的兄弟们一起吃饭,尤其是在烟酒脏话不断的场景如出一辙,给人一种混混的败坏感。但又和往常不一样,这份只属于混混的败坏感后面藏着谁都说不清、报不完的感激。
王全志转头看着娜涵:“吃饱了吗?要不要再看看吃点什么?”
“吃饱啦,都撑着了”娜涵作出撑着的表情和动作。”接着又说:“全志哥,我们去清林路走走好不好?我想去看看?”
“好。”娜涵在想什么,不知道为什么,王全志总能知道。就像他能够读懂娜涵的所有小心思一样,但又总装着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顺着娜涵的心思走。
娜涵坐在第一次和全志哥认识的高阶梯上、靠在全志哥的肩膀:“我人生中第一次喝得烂醉就遇见了你,怎么那么会巧呢?
“嚇,你还敢说,要不是遇见我,你在路上醉成那样早就被乱七八糟的坏人带着走了,以后你再敢这样喝酒,小心我揍你啊。”王全志装作凶狠的模样,但,貌似并有用。
“坏人?”娜涵反问王全志,王全志用手拨了拨娜涵的脑袋,相视一笑。事实也好像是这样的,只是娜涵比较幸运,遇见的一个愿意对她好的坏人。
“还好是你,还好一直都是你,要不是你的话,我想我已经去找我爸爸了。”娜涵低头说完看着他。
王全志用抱着娜涵的手拍了拍娜涵的肩膀,轻声:“傻瓜。”
王全志总把娜涵宠成了小孩子,至于他为什么这样做,娜涵好像懂,好像又不懂。但初初相遇的场景就像刚发生一样,在娜涵的脑里播放着。
娜涵人生中第一次喝得烂醉是在爸爸离世的第一个春节,她倒腾着存钱罐里仅有的几十块钱,买了支小瓶的白酒和两瓶啤酒,还有一包不到十元的香烟。然后坐在十字路口边的高阶梯上吸一口烟、喝一口酒,吸一口烟、喝一口酒...她第一次尝到了烟酒挠心的苦涩感,也尝到了酒后忘事、放纵自我的甜头。
烟酒的滋味是真的苦,它把痛快焖在心里,让人无处释放又沉迷于此。
等她醒过来时,她已经躺在了一张靠在窗口的天蓝色的单人床上,她不知道这是哪,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里的。她只断断续续记得,昨晚自己喝得烂醉,还和一个男的在路边撒泼打滚。
总之,醒来后,她的人生有了新的色彩,很多不确定性变成了确定的,也让曾经被否定的人和事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
床斜对着的书桌上摆满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和日本连载漫画,在书桌的左上方有一个很别致的雕刻木质相框。相片里的男生看似是不到20岁的男孩,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丝笑意,给人一种莫名的紧张感。我拿起相框,仔细端详相片里的人的模样,突出的颧骨让他的五官看起来更加精致。娜涵更确定,自己不认识他!而咱在小男孩隔壁的是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身高刚好到男孩的腰部,她留着齐刘海短发,发型像个锅盖一样,但,这让她圆乎乎的小脸、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看着更可爱。
这应该是他妹妹吧?
可他到底是谁?
是昨晚那个人吗?
那为什么自己会在这里?
昨天发生了什么事?
各种疑问在心里盘旋,等着有人能够给她解答。
娜涵放下相框,走到门悄悄前拉房门,想从门缝里看到些什么,但她什么都没看到。她走出房门,四处张望着一览无遗的大厅,人呢?怎么没有人在?她满怀着不安对大厅喊:“有人吗?HELLO?”她希望这时有人能够给自己一个答复,又害怕有人突然出现。娜涵走到厨房看见一个穿着纯黑色体恤的男孩子在厨房来回捣鼓,一会用勺子在砂锅里搅拌,一会在案板前切菜。
“你好?我...”娜涵定在厨房门口,打了声招呼。
男孩回头看见娜涵,放下手上的东西走前:“你醒啦?感觉怎么样,头疼不疼?”
“嗯..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娜涵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不记得了?断片了?昨天你在路边喝得烂醉,我问你住哪你又不说,我就带你回来了?”
娜涵满脸疑惑的看着他,他也以同样疑惑的表情看着娜涵,转头用手指了指向桌上摆放的牙刷和毛巾说:“快去刷牙洗脸吧,然后把桌上的蜂蜜水喝了,可以解酒的,现在水温应该刚刚好,你把它喝了。”
娜涵洗漱完回到餐桌前时,男孩也正在把粥从厨房端到了餐桌上:“你吃不吃香菜和葱花?”娜涵没说话,点了点头。她心里还是有很多疑问等着被解答,比如最好奇的是:眼前这个人是谁?
男孩把粥盛到碗里放在了娜涵的面前:“这是我家,我叫王全志,今年23岁,应该比你大个十岁左右吧,你可以叫我全志哥。我昨天经过清林路的时候看见你在路边喝酒,就想过去和你一起唠嗑唠嗑,谁知道你喝多了,我就把你带回来了。还有什么问题吗?”
娜涵突然被男孩突如其来的、一本正经的交代吓到,连忙低着头摇头。
“那我有问题想问你,你叫什么?今年多大了?大过年的干嘛自己坐在路边?家人呢?”
这些问题,娜涵一个都没回应。
全志哥看见娜涵低头不说话,也不问什么了:“好啦,我不问啦,你快喝粥吧,吃饱了我送你回去。”
后来娜涵和王全志接二连三的见面都是在清林路的路口,有时王全志会带娜涵去吃饭,有时会买上好几支啤酒和两包烟陪着娜涵在高阶上坐着。这里无意中成了他俩的老地方,从娜涵一个人的老地方,变成了俩个人的老地方。
娜涵在这里和王全志打开话闸子,也是在这里让原本孤僻话少的娜涵愿意开口说话,对别人倾诉烦恼。而王全志对娜涵的疼爱超过了任何人对娜涵的疼爱,无微不至又善解她的心意。
娜涵也不知道怎么了,打一开始就对王全志没有任何的防备,她莫名的深信:他不会害自己。
王全志会把家里的钥匙给到娜涵一份,常常会把钱塞到信封里放在门口的桌上,给娜涵当生活费,也会偷偷的观察娜涵的情绪,在任何一个时候需要他的时候出现。他会和娜涵说:“我家没人,房子是爸妈生前留下的,现在在自己的名下,你可以随时过来住。”这个在场子里出了名不苟言笑的凶巴巴大哥,在娜涵面前却是个温驯谦和、宠爱有加的大哥哥。
王全志,这个在娜涵一生中第一个对她偏爱有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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